第40章 他是怪物
自从这一次后,离玉真的是满心满眼把巫瑾当做好朋友,每次都带来一些好吃的点心给巫瑾。
殷殷的神情让巫瑾想揉揉他的脸。
好一个可爱的孩子。
他住在村北的大宅子里,有一个侍卫常来接送他。
据他说还有一个侍女,巫瑾从没见过。
按这派头来说,他应该是大家族里的少爷公子。
虽然那宅子年久失修,有些破败,马车也叮叮当当的快要散架,但光是那个宅子村里就没人住过。
“霖儿小师妹、离玉师哥,先生说让大家去堂前,他有事情要讲。”陈家二公子蹦蹦跳跳的来通知他俩。
巫瑾收了书站起来。
说这是一个学堂,倒不如说更像是托儿所,先生根本不管,光是让这几个孩子自学。
偶尔讲一堂课,课上还要测验。
真是奇怪。
今日叫人不知道有什么事情要通知。
五个半大孩子站成一排,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
“见过师父。”
王刚半眯了眼睛,懒懒散散的说道,“科举考试的重点我已经替你们找来了,诸位多加上心,来日考个功名回来见我。”
巫瑾和离玉面面相觑,都是些十一二岁的孩子,现在开始考虑科举是不是为时过早?
陈家两位公子也对视一眼,但两人眼里都是喜意,一点惊奇都没有。
早就听爹爹说,王阁老的大徒弟现在是当朝丞相,每年负责审阅科举试题。
现在一看,果然不假,早早就拿到了重点。
只要稍加用心,一定可以拔得头筹。
几人各有各的心思,但当大家跟着王刚来到藏书阁时,才知道自己有多天真。
红木架子足足有七尺高,数十尺长,满满当当的摆着书。
这样一看,十一二岁开始准备,确实不早。
“前五架教认字,中间五架教作文章,后五架教治国。”王刚停了一停,从怀里掏出一本书,“这一本教德行。”
“师父,德行是做人最重要的,为何只有区区一本?”李家大公子问道。
“区区?”王刚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嘴角咧开笑了笑,“好一个区区。”
说罢,将那一本书放在桌子上,转身说道,“要是有谁可以做到其中全部,他就有治国的本事,位及丞相也只能说屈才。”
说罢离开,不理会身后的几个孩子。
陈家两位公子、李家公子,都是冲着一举夺魁去的。
从那日后都像是住在藏书阁一样,日夜不分的用功读书。
有此定力,真是令人佩服。
巫瑾还是照常,白天去看看书,困了就找个地方眯一会儿。
离玉也是,跟着巫瑾看看书吹吹笛子,她睡着了就给她遮阳扇风掖被角。
“这两人,真是占着茅坑不拉屎,被师父收为徒弟还不用功读书,我家弟弟来了也比这好。”李家公子不仅心中腹诽,还对陈家两位说个没完。
“李师兄,师父收他们肯定是有师父的道理,你我就不要多言了。”陈家大公子少年老成,劝道。
“他们两个又不用科举,就算是不用功读书也无妨。”陈二公子插话道。
“方霖雨是女的,参加不了科举,那离玉呢?”李家公子问道,“他好像还是京城里大人物的孩子。”
“呸。”陈二公子啐一口,说道,“什么京城大人物,他就是京城钟家不要的孩子。”
“就是那个当过皇上太傅的钟家?”李家公子大惊失色,但是掩不住好奇心,压低了声音问道。
“二弟。”陈大公子投去一瞥,警告他不要多说。
“好嘛好嘛,大哥,我就悄悄的说。”陈二公子话夹子都打开了,怎么能忍住不说。
他凑近李家公子悄悄说道,“就是那个钟家,我听我爹说,钟家嫡母生了双生子,老大叫钟离玉,老二叫钟风萧,周岁生日的时候有一个老道士出现在钟家,指着老大说他是不祥之人,轻者克父克母,重者让整个大陆都天翻地覆。”
“钟太傅信了?”
“当然不信,钟太傅二话不说把那个老道赶出去了。”陈二公子直起身子四处看了看,又说道,“但是那个老道走的时候说,几日之内,钟太傅必然会遭到皇上斥责,一月之内不送走,会被贬官。”
“最后,真的被贬了?”
“对啊。”陈二公子继续说道,“钟太傅没法,只能把他摘了钟姓、踢出族谱,送到这穷乡僻壤来。你说他能参加的了科举吗?”
李公子和陈二公子一对视,都摇了摇头。
“京城里都说他是怪物,我给你说……”
“不用功读书,竟然在此置喙他人。”王刚的话就像是平地一声惊雷,炸的三人魂不守舍,呆呆的看着突然出现的师父。
“罚抄《道德经》三百遍,明日下午给我。”丢下这句话,王刚先生大步离开,谁也看得出来是真生气了。
陈大公子埋怨的看了一眼弟弟,拿了一本道德经走了。
剩下两位不发一言,跟着陈大公子出门。
三百遍,恐怕今日是不能睡觉了。
躲在书架后面的巫瑾和离玉听得清清楚楚,她感觉得到离玉的手越来越多汗,把她的手越攥越紧。
巫瑾安抚的拍了拍他,刚想安慰,他就松开她的手跑了个没影。
“霖儿,你出来。”王刚在叫她,巫瑾只好跟着到了他的屋子,没去追离玉。
“师父。”巫瑾叫了一声。
“你自是用功读书,为师有法子让你参加科举。”
“谢谢师父。”
“嗯,去吧。”王刚挥了挥手,好像破格让女子参加科举只是小事一桩。
一个退休的丞相,哪里来这么大本事?
巫瑾着急出去找离玉,也没有多想。
这个年纪的小孩子,一旦做出什么傻事就不好了。
可是她堂前屋后、藏书阁、卧房……食堂、还有上课的地方都没有找到人,这才想起来今天该是侍卫来接他回去的日子了。
几个小孩子都是在书院里住着的,每隔几天回去一次。
陈家公子们是三天回去一次,听说祖母和母亲都十分想念疼爱两位。
李家公子是五天一次。
陈安念也想巫瑾,但是家里的条件还不如书院,况且回来的话就难免因为要照顾她绊住了赚钱的步子。
大人苦些、穷些没什么的,但方家的情况不同,陈安念不努力赚钱的话,方霖雨就连学费都没有了。
因此,即使十分不放心,也半个月接一次,回家待两天就又送回来了。
离玉呢?
更夸张,一个月才回去一次,也只待一顿饭的功夫就回来了。
巫瑾跑到校门口,看着刚才留下的车辙印。
这是赶巧了,前脚发生了这样的事,后脚又回去了。
“霖儿?”
巫瑾听见有人在叫她,不是陈安念是谁。
今天本来也是巫瑾回家的日子。
“霖儿,来尝尝娘刚摘的桑葚。”陈安念张开手,一把紫红色、熟透了的桑葚就出现在手里。
“好吃。”巫瑾尝了一口,“娘也尝尝。”
陈安念张嘴吃下女儿的投喂,高兴道,“走,回家,娘昨天去镇上给你买了糖葫芦。”
“嗯。”巫瑾答应道。
自从穿到小孩子的身体里,巫瑾是愈发会撒娇了。
不过也不怪她,方霖雨天生一副软萌面孔,皮肤白、眼睛大,嘴角两个酒窝又乖又甜。
有时候巫瑾看见铜镜里的方霖雨都觉得,世界怎么会有这般可爱的小孩。
顶着这样一张脸撒娇,她一点羞耻心都没有。
“娘,我有个礼物给你。”巫瑾牵着陈安念的手,软软道,“你闭上眼睛。”
陈安念笑道,“什么礼物?”
然后她依言闭上了眼睛,感觉有什么东西轻轻的,放在了手心。
“好啦,睁开吧。”
是一支木簪,陈安念睁开眼睛看见。
“霖儿自己刻的,好看吗?”
木簪用的是榆木,刻着几朵素雅的花。
“好看。”陈安念蹲下来抱住巫瑾,说道,“霖儿给娘戴上。”
巫瑾依言,插在了陈安念发间。
木簪而已,算不上华贵,甚至算不上一件拿的出手的礼物。
陈安念却几欲落泪,她最不后悔的事就是嫁给方世玉,生了方霖雨。
巫瑾在家里只待两天,但流言蜚语听得可不少。
也不是非要凑上去听,是那流言像长了翅膀,直往巫瑾耳朵里钻。
怪不得说坏事传千里。
“方家的那个,一个人带着孩子也不说改嫁。王家都已经上门几次了。”
“是看不上王家的跛子吧。”
“就一只破鞋,摆什么清高,还看不上?”
……
“方世玉不回来还好,要是回来了能被她气死,好好的一个姑娘,又不缠足,又送到都是男人的书院。”
“方世玉哪能回来啊,十有八九已经死了。”
……
“方霖雨,你娘是破鞋。”
……
不管是老幼妇孺,还是壮年男性,只要住在这个村儿里,就好像有一种天生的义务来批判方家这三个人。
恐怕连陈安念今早出门先迈左脚,还是先迈右脚都有人观察。
真是闲出屁来。
巫瑾决定给这些人一个教训。
第二日,所有说过这些话的人地里的粮食都莫名其妙的萎了一些。
要是有识字的人,说不定可以认出萎了的粮食组成几个什么字。
——祸从口出。
看着众人惊慌失措的表情,巫瑾勾起唇角笑笑。
这是第一次警告。
下次可就不会这么简单了。
向来,我就是一个温和的人。
巫瑾如是想到,在日光里牵了牛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