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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回城

阎不归骇然,双脚发力,整个人立时如一道闪电窜飞出去,然后进入一片茂密的丛林。躲了起来。

千毒蜈蚣和花莽在附近搜索了一阵,没有发现阎不归,便又回到了原地。

阎不归躲在一处山间夹缝中,浑身上下沾满了血水。他整个人的意识,渐渐出现了模糊。

千毒蜈蚣最后一击,给他造成了严重的伤害。那可怕的脚爪,比利剑还要锋利,他的防御,在它的面前犹如纸糊一般,不堪一击!

最后剑灵出手,稳定了阎不归的伤势。

然后阎不归找了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隐藏了起来。慢慢疗伤。

十天后。

阎不归在一棵高大古树的树冠内,睁开了眼睛。

此时此刻他仍心有余悸,劫海境界的妖兽实在太可怕了,和尊王妖兽完全不再一个等级。实力相差完全天地之别。

“劫海境妖兽和劫海境修士,不能同日而语。同样是劫海境界,同样是风平浪静,妖兽却可以直接秒杀彼岸一重天乃至二冲天的修士,而劫海修士,却还有可能被尊王巅峰高手杀死。此间差距完全不是你所能想象。”

剑灵的声音在阎不归脑海中响起,“劫海妖兽身体防御力极强,不说是你,就是彼岸三重天修士全力一击也不见得能伤其分毫!”

阎不归点点头,劫海境妖兽的防御力,他已经亲身体验过了,他全力一击,加上战技加成,最后甚至连妖兽的身体都没有撼动,反而留下空档,被千毒蜈蚣击中,身受重伤。

“以后劫海境妖兽我还是少招人为好,太可怕了。”阎不归心有余悸道。劫海境妖兽不论是速度、防御还是攻击力,都超出了阎不归的极限。最后要不是及早撤离,又有剑灵暗中相助,现在他怕是已经死了。

“现在知道害怕了?我早告诉过你,不要自大,你是神体,的确可以越级挑战。但是你别望了这里是荒古天域,比你厉害的人,数不胜数!前面的千毒蜈蚣只是一个教训,以后遇到妖兽机灵点,比那千毒蜈蚣强悍的妖兽比比皆是。”剑灵淡淡道,“一个人自信是好事,但不能自大!你好歹也是一个活了两千多年的人,很多都不需要我再提醒。总而言之,你要记住,不要小瞧荒古天域任何一个生命!有些时候,你脚下的蝼蚁,都能轻易杀死你!”

阎不归很认真的点点头,经过这一次,他已经充满了解到了荒古天域的可怕!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剑灵说的一点也不错,之前,他真的太自大了,以为自己不遇到彼岸之上的修士,即便是劫海高手,他也有能力一搏!

但现实告诉他,劫海境妖兽和修士,都不是现在的他所能招惹!

以前他有些骄狂了。

接下来半个月,阎不归每天都在暗魔山脉中修炼。不断的与一头头尊王妖**战。令阎不归的修为,在短短半个月内有了很大的提升。

这半个月,阎不归先后遇到了三次劫海境界妖兽,他都一一避开了。知晓劫海境妖兽的强大后,阎不归再也不敢随意接触劫海境妖兽!

同时,阎不归开始按照剑灵所说的方式修炼,面对敌人不管强弱,都直接使用最强

的力量攻击!

通过这段时间的锻炼,阎不归已经深深意识到,自己以前的作战方式是错误的!

半个月内,阎不归因为享受战斗过程,故意和妖兽纠缠,延长战斗时间,他先后遭遇了四次突袭!

四次突袭,有三次是因为在与某头妖兽作战的时候,突然又出现一头妖兽,措手不及之下,遭创。

还有一次,是他在和一头灰熊打斗,在快要祭拜灰熊的时候,一个打猎的猎人,突然从背后突袭了他,原因很简单,抢怪!

不要以为上山打猎的人,都市淳朴的村民!也有一些想不劳而获的猎人,因为不想花费过多手脚去狩猎,又想要获取更多的利益。会在下山的地方埋伏满载而归的其他猎人。

还有一些猎人,会在另一个猎人即将拿下猎物的时候,突然出手,抢夺猎物。

阎不归很不幸,遇到了那样一个抢猎物的猎人。致使受伤。

但凡敢暗中抢猎物的人,修为都在尊王巅峰和劫海之间。

正面对抗,阎不归自然不怕。但如果对方暗中突袭,阎不归也只有受伤的份!

这四次遭袭,剑灵从一开始就很清楚,但是为了磨练阎不归,他没有特意说出来。他必须要让阎不归明白一点,杀敌必须速战速决!软磨硬泡,没有好结果!

也正是通过这四次遇袭事件,阎不归渐渐改变了自己的作战风格。几天以来,被他杀死的妖兽已达十二头之多!还有两个想抢猎物的猎人。

当猎人的人家庭一般都不会很好,上山打猎不过是为了谋生。求温饱。

但你打猎可以,打人就不对!还暗中突袭,更让人无法容忍!

这样的猎人,阎不归没有遇上就算了,遇上了,且还想对他本人出手,不好意思,我只有杀了你!

尊王巅峰的猎人,实力的确很强。如果是经常自己出入山林打猎的人,实力会更可怕,这一类猎人通常拥有很丰富的战斗经验,即便是遇上强一点的人,也能应对有余。这一类人,阎不归自信不是对手。

但,抢猎物抢习惯了的人,一身战斗本领早已腐朽。他们习惯暗中突袭,实战能力很差。阎不归一开始就使用战技作战,这些人能反抗一会,但最后还是会被阎不归击杀!

简单收拾了一下,阎不归准备离开暗魔山脉。

阎不归将这些天猎杀的妖兽皮囊,全部剥了下来,然后放在储物空间腰带中。

储物空间腰带是荒古天域通用的轻便型行囊,里面的空间差不多有九个立方,足够阎不归储放妖兽的皮囊。

这空间腰带,价格不是很贵,差不多花两万金就能买到。一般猎人都会买一个这个的空间腰带。以作狩猎之需。

当然,阎不归本人是拿不出两万金,他身上的金币加起来已经不足三百。根本买不起这样的昂贵之物。

他的空间腰带是从别人那里掠夺过来的!

就是被他猎杀的两个猎人,其中一个猎人身上收刮下来的。

这空间腰带和旅行包一样,没有任何使用限制,任何拿到手里,都可以使用。而且,空间腰带大多大同小异,根本分不出谁是谁的。

阎不归现在身上有两个腰带,两个腰带一共有五件妖兽皮毛,还有

三具妖兽的尸体。

阎不归不需要尸体,干脆把那三具妖兽尸体皮毛剥下来,然后扔了。

他现在身上带着的空间腰带内,一共二十件妖兽皮毛。折合金币,差不多能有五十万。

阎不归自己猎杀的十二头妖兽,皮毛保存都十分完整,价格能卖贵一些。一件差不多能买三四万金。

阎不归估算了一下,把这些皮毛卖出去,扣除税收,他应该还能有五六十万金。五六十万金,看起来数字很大,其实在荒古天域,五六十万金币,真的不值钱,大一点的酒店,吃两三顿就没了。

像丰悦酒馆那样的一流酒店,随便吃两三道菜,花销就要在百万金以上。大多数,在丰悦酒馆吃饭的人,都是直接付元晶石。

元晶石,这样的超高级货币,价值可远远不是金币所能衡量。指甲大小的元晶石,至少能抵金币千万以上!

根据元晶元气浓度不同,通用大小的元晶石,价格也会有很大的差距。

最低等的元晶石颜色是苍白色,最高级的元晶石色彩是流金色。当然流金色之上还有更高级的元晶石,但那些元晶石,品种都极其珍贵。很少有修士会把那样的元晶石拿出来做货币使用。

“还有几天,就是决战之日了,不知道,孙晨有没有突破。”

阎不归微微担心。

本来现在,他是和独孤风一起回天一城,他有叫独孤风来暗魔山脉找他,不过中途因为被两头劫海妖兽打成重伤,近疗伤就花费了十天之久。便错开了和独孤风见面的时间。

算算时间,距离一月之气还有四天不到。独孤风作为孙晨的好友,应该早就回了天一城。

从暗魔山脉到天一城,以阎不归的教程差不多要花费三天时间。

他现在回天一城,休息一下,刚好也就是决战之期!

阎不归很期待孙晨的表现。

三天时间眨眼即过。

一进入天一城,阎不归走在街上便听到各种议论,几乎全是关于孙晨和宋千山的决斗!

本来,尊王修士决斗在天一城是很平凡的事,也没有什么热闹可看。在天一城进进出出的,除了小孩,哪一个不是尊王修为?

也许此刻,在你面前某个地摊上,两个吵嘴的妇人,就是两个尊王修士。

荒古天域的妇人一般人都很彪悍,两三句不合,直接开打!

还有,在街头到处闲逛的痞子,偷拿人家馒头,都有可能造成一场尊王之间的决斗。

不论是天一城,还是其他地方,尊王之间的战斗,真的是一点也不稀奇。人们都是见惯不惯。最多就是有些好事之人,借着决斗,开一些无聊的赌局,提提大家的兴致。

但,今天这一场战斗不一样。同样是尊王决斗,人物主角不同,造成的轰动,也是完全不一样!

通常情况下,贵族、大家族势力子弟间的决斗,往往是最能吸引人的。

不仅是彩头大,更重要的是世家子弟间的斗争,通常会引起一系列其他连锁反应。老百姓平时生活无趣。热闹越大,他们自然越是开心。

这次约斗的两个人,分别是孙家孙晨,宋家宋千山!

这两家,宋家驻扎天一城,孙家在昆烟城。

孙宋两家,自成立以来,便水火不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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