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道章〔王本三章〕
不上贤,使民不争;君主不自以为贤能,滥用权力瞎指挥;不以难得的东西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为贵重物品,占为己有;不表露自己的意图与嗜好,让不为盗;不见可欲,下面的人去张罗;这样,就能使人民不争斗,不偷盗,使民不乱。不窥探权力。
是以圣人之治也,正因为这样,有道之君来进行治理时,虚其心,要使他的心怀虚空,实其腹,而胸腹精气充实;
弱其志,要减弱他的主观意志,强其骨。而增强责任感与承受力。
恒使民无知无欲也,如果要长久地使人民扬弃逐利之知与感官之欲,使夫知不敢,就要使他们知道什么事情会危害他们的生命而不冒进、妄作,弗为而已,未作而罢手。
则无不治矣。那么,就没有什么治理不好的了。
从以道注德角度看,本章是具体解释如何将“反也者,道之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之理贯彻于政治实践中,尤其是在侯王的政治中。
“不上贤”,王本等世传本均作“不尚贤”,唯龙本、遂州本(遂州龙兴观道德经碑本)、敦煌本与帛书甲、乙本同,“尚”作“上”。但历来注家,认为“上”与“尚”通,两种本子字不同而义同。其实,这两个字之不同,代表了意义的重大区别。现在对“尚”的理解,多依王弼注:“尚者,嘉之名也”,也就是崇尚的意思。由此,把“上”理解为“使上”,“上贤”,就是“使贤者得以上”。《淮南子·齐俗训》:“故《老子》曰‘不上贤’者,言不致鱼于木,沉鸟于渊。”这个“尚(上)贤”义,与《墨子》中说的“尚贤”,倒是一回事。但《墨子》主张“尚贤”,《老子》主张“不尚(上)贤”,两者在这一点上似乎是针锋相对的。
然而我通观《老子》全书,又何尝有反对贤人治国的意思。在前面已经说过,行别贤、不肖,言别智、愚。智者之智未经实践检验,是不那么可靠的;而且,有很大一部分“智”,是追求物欲的过度实现,对身心(《老子》称“身”)其实是有害的;因此,《老子》对“智”(言)与“知”(识)抱相当的保留态度。但对贤,《老子》则是肯定的。《老子》中提到的最高境界的人为“圣人”。“圣”者,通也,从品格才能角度说,圣人就是各方面都能融会贯通的大贤人,而贤者相当于一方面的专家。贤者与今天所说的专家比,不光有其专门的知识与才能,而且具有从社会角度来评价的相当高的品德。这样的人不使之上,不让他们来治理,难道让不肖之徒掌握重要权力反倒好吗?所以,后来的注家把“不尚(上)贤”理解为不要把人才用错了地方,像《淮南子》的解释一样,但这样解释是非常牵强的。
而把“不上贤”直接照字面解为“不以上为贤”,与《老子》全书的政治理念倒是非常一致的。“上”特指“侯王”。上(侯王)自以为贤,就不能用贤,就听不进不同意见。即使他有很高的智慧,很强的能力,干了九十九件好事,最后在一件事上犯错误,也有可能前功尽弃。故“不上贤”正是为了“尚贤”。
而且,与下文联系起来看,“不贵难得之货”、“不见可欲”,其主语都是“上”,这两句都是主语承前省略;此正可佐证第一句的“上”指侯王,在意义上无碍(如果三句话都省略主语,也是可以的。但这省略的主语必是“侯王”无疑,这一点,各家都无异议。在“不以上为贤”更讲得通的情况下,自然不取“不崇尚贤人”这种可疑别扭的注解)。
但从“不上贤”变成“不尚贤”,不是字的通假,而是有意对《老子》的原意进行遮蔽。这从《文子·自然》篇(《淮南子·齐俗训》中的话正是据此而来)中的一段话可以看出蛛丝马迹来。
天下之物,无贵无贱。因其所贵而贵之,物无不贵;因其所贱而贱之,物无不贱。故不尚贤者,言不放鱼于木,不沉鸟于渊。昔尧之治天下也,舜为司徒,契为司马,禹为司空,后稷为田畴,奚仲为工师。其导民也,水处者渔,林处者采,谷处者牧,陵处者田;地宜其事,事宜其械,械宜其材;皋泽织网,陵坡耕田,如是则民得以所有易所无,以所工易所拙。是以离叛者寡,所从者众,若风之过萧,忽然而感之,各以清浊应。物莫不就其所利,避其所害。
“天下之物,无贵无贱”,不是“不上贤”吗?“因其所贵而贵之”,不是“尚贤”吗?“昔尧之治天下也,舜为司徒,契为司马,禹为司空,后稷为田畴,奚仲为工师”,不是“尚贤”而“不上贤”吗?可见当时“上贤”与“尚贤”义是有区别的,作者(假定他是“文子”)明知《老子》的“不上贤”义,但他在尽量传达本意的情况下,又将它淘浆糊成“不尚贤”,扯到什么“物莫不就其所利,避其所害”,可见“不以上为贤”的观念,在当时已成禁忌,君权话语已经很重,不仅是“唯上智与下愚不移”(《论语·阳货》),而且是“唯上贤与下不肖不移”。凡民都是性恶的,所以要由侯王等君子从上到下来加以治理。荀卿说:“古者圣王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是以为之起礼义、制法度,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扰化人之情性而导之也,始皆出于治合于道者也。今之人,化师法、积文学、道礼义者为君子;纵性情、安恣睢而违礼义者为小人。用此观之,人之性恶明矣。”(《荀子·性恶》)由此可见,“性恶论”从来不是什么纯粹的人性论或人生哲学,而是为专制君权提供理论根据的政治话语。荀卿说的“人”,与“圣王”对立,故与“民”同义,也是个政治概念。由此看来,《文子》这段话,也应成于战国后期,君权已取得独大之势的背景中。
秦以后,自然更不能谈“不上贤”的本义了。故不管“上”是否改成“尚”,都只作“不尚贤”来理解了。有时候,上层建筑的变化要滞后于经济基础的变化,而上层建筑中,制度与观念的变化也不一定同步,有时观念先于制度而变,有时则滞后于制度。像“不上贤”的恢复本意,就滞后于皇权专制制度的被推翻。今天,应该到了它返本归真的时候了。
不上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不乱。这三句话,除对“不上贤”的理解外,历来的注解分歧不在说了些什么,而在为什么这么说。不上贤,为什么能使民不争呢?不贵难得之货,为什么能使民不为盗呢?不见可欲,为什么能使民不乱呢?有多方为之解的,有提出种种质疑的,在此不一一列举。依我看,这三句话其实是一种特殊的互文,要联系起来解才更圆融。按今人的理解,这三句话应改成:“不上贤、不贵难得之货、不见可欲,使民不争、不为盗、不乱。”不是一因对一果,而是多因对多果。这样,为什么这么说的问题就易解答了。
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这句话,历来的注解,都把“其”所指解为“民”,其实应该是“圣人”自己。上古时,“圣人”专指有德的君王,这是推举制族盟社会遗留下来的话语,《老子》中“圣人”无不是有德(道)之君,故而指“圣人”也就是对侯王提出的要求。
这样解释有两条理由。
一、《老子》中凡“使民”,“民”是决不省略的。如本章“使民不乱”句,王本与傅本、范本作“使民心不乱”,河本、龙本等作“使心不乱”,帛书甲、乙本均作“使民不乱”,可见《老子》原文是决不肯将“民”承前省略的。这也可见《老子》一书专为侯王而作,所以对言及“民”处要特别标明,而“使”的是侯王则不需。后人因不明《老子》设下的这一标志,故对“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等生出种种错解。
二、王本等世传本作“圣人之治”,将“之”理解为虚词“的”,将“虚其心”云云理解为“圣人之治”的内容。若如此,后文实不必作“恒使民”,可以直接将“无知无欲”连上。而“之”又可理解为介词“于”。帛书作“圣人之治也”,语气更接近“圣人于治也”,这样“虚其心”云云,就不是“治”的内容(果),而是以之去“治”的方式或根据(因)了。这样,也与《老子》全书的思想一致,一些扬弃世俗、比较高的修养要求,是只对侯王提出的。这是因为,其一,侯王凭借他们手中的权力,可以比较容易地攫取财富,满足私欲,而这样做,正会反过来对他们的身家性命构成极大的危害与风险。其二,侯王能以身作则,扬弃物欲,就能移风易俗,使民风归于淳朴,使社会和谐太平。所以,《老子》倡无为而治,侯王唯以修身自律为务。以德治国,唯执政者自身有德,方能以之施治;就像以法治国,唯执政者自身守法,才能推广实行一样。因此,“虚其心”云云,无论从内容看,还是从文法看,都以“其”指代“圣人”(侯王)为妥。
《文子·九守》篇中对“实其腹”有这样一种解释:“夫血气者人之华也,五藏者人之精也。血气专于内而不外越,则胸腹充而嗜欲寡,嗜欲寡则耳目清而听视聪达,听视聪达谓之明;五藏能属于心而无离,则气意胜而行不僻,精神盛而气不散,以听无不闻,以视无不见,以为无不成,患祸无由入,邪气不能袭。”
故“实其腹”不是吃饱肚子,而是精气充实胸腹。古人认为,精充于内,则诚信于外,故此是一种精神境界。以此类推,“强其骨”与“弱其志”相对,与“实其腹”同位,“骨”不是实指人体骨骼,而是一种比喻,如今人所说“骨气”之类。骨是身体的支撑,以“骨”为喻,当指支撑力与承受力,引申为责任感。读者只要与《第一篇德章[王本三十八章]》注解中提到的“九德”对照一下,即可知这是对侯王的特殊要求。
然而,这里的“腹”、“骨”虽然指的是精神境界,然以其与“心”、“志”相对,也可以看出《老子》的“重身(生命)”而不“重生(生活)”的一贯倾向。这一点,以后篇章中再详论。这里提一下,希望读者注意到《老子》这一思想脉络,因为历来注家都未予“身”、“生”概念以足够的重视与严格的区分。
恒使民无知无欲也。王本等世传本一般都作“恒使民无知无欲”,帛书甲、乙本句尾都有“也”。看到帛书的注家,对这一多出的“也”均未予应有的重视。其实,加一“也”字,语气就不同。没有“也”,是绝对的肯定句,加上“也”,就可能是假定句。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老庄把民“无知无欲”看作是很高的治世境界。《庄子·马蹄》篇:“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及至圣人,蹩为仁,踶为义,而天下始疑矣;澶漫为乐,摘僻为礼,而天下始分矣。”但老庄对“圣人”的界定不同,因此本文中指的是理想的治世境界。
把“无”译成扬弃,因为“无”在这儿是“使无”义,即本来有的,现在要使之放弃。将“知”、“欲”译成“逐利之知”与“感官之欲”,是根据《老子》全书一以贯之的意义,在今后篇章中会不断提到,在此不多解释。
上古“至德之世”,是民本来“无知无欲”,而到西周以后,尤其是春秋战国,民早已唯多知多欲是求,要使民无知无欲,怎么办呢?使夫知不敢,弗为而已,则无不治矣。这句话,世传本作:“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两者意义有很大的差别,可惜看到帛书的注家也都视而不见,还是依照世传本的文句作解释。通常译为:“使自作聪明的人不敢妄作主张,依照‘无为’的原则办事,就没有不成功的。”(《任译》)而依帛书的文句,则应意译为:“使他们知道什么事情会危害他们的生命而不冒进、妄作,未作而罢手。那么,就没有什么治理不好的了。”“敢”为“进取”义(见《说文》)。
读者看看,这两者差别大不大?
依王本等世传本,不管“智者”是“自作聪明之人”,还是真的聪明人,总是属于“民”的,要民之智者不敢为,倒是符合专制君主的意愿,但与老庄思想正相反。《老子》倡无为,是对侯王而言,侯王之无为,正为了使民能有为。这一点,《庄子·天道》篇中讲得非常清楚:“夫帝王之德,以天地为宗,以道德为主,以无为为常。无为也,则用天下而有余;有为也,则为天下用而不足。故古之人贵夫无为也。上无为也,下亦无为也,是下与上同德,下与上同德则不臣;下有为也,上亦有为也,是上与下同道,上与下同道则不主。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必有为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大概也是因为专制君权话语日重的缘故,故使《老子》原文改成世传本模样,使《老子》蒙上了推行愚民政策的尘埃。
我说世传本文句乃适应专制君权需要而改,除上述警告民之“智者”不得“有为”外,还因为使民“知不敢”不合专制君主胃口。《老子》要民“知不敢”的是哪些行为呢?除了“不敢”做偷盗等触犯刑法的行为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舍生命换功利的行为。照庄子说起来:“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故此数子者,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马蹄》)依老庄看来,没有任何价值能高于生命价值。因此,社会行为与事物的价值均应以是否有利于生命(个体与群体)为基准;而群体利益又应以尽可能多地包容个体利益为基准。在一群体中,一切成员共同生存的条件通常是具备的,因此,就满足生存而言,个体之间一般不起冲突,能共存本来是一群体能存在的基本依据。但个体之间的欲望则可能常起冲突。一部分成员欲望过度膨胀,占有了大部分的生存物质条件,另一部分成员即使还能生存下去,也因为心理失衡,会起而反抗。这种内部冲突,比外部威胁,更易使群体解体。正因为如此,老庄“重身”而不“重生”,认为一切用生命去换功利的行为皆不可取,应“不敢”为。但这一观点,与要无限地扩大自己的权力与财富的专制君主的愿望是针锋相对的。故为专制君主出谋献策的韩非子,在其著作第一篇《初见秦》中,就提出君王要使民“贵奋死”。“赏罚不信,故士民不死也”,因此要“赏罚信”,用功利去刺激民为君卖命。“使民重死”与使民“贵奋死”,真可以说是两条路线斗争。秦以后是使民“贵奋死”的路线占有绝对话语权,因此,“使夫知不敢,弗为而已”篡改成“使夫智者不敢为”,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