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棋是一项高雅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门艺术、一种文化。因此,围棋的精神、品格对于棋手来说尤为重要,下棋的人首先要讲究弈德,在棋艺进步的同时,还要提高自身的品格与修养。
一、礼仪1.猜先的礼仪对局前猜先时,下手方应请上手方抓白子,自己则取出1枚(或2枚)黑子,表示白子若是单数则已方执黑:若是双数已方执白(取2枚则相反)。比赛前的猜先,则应由卫冕者、段位高者、年长者来抓子。
2.黑棋的第一手应下在右上角。此礼仪来源于日本,黑棋的一手棋如果是占角的话,则应下在右上角,把距离对方右手最近的左上角留给对方,表示对对方的尊敬。
3.对局前下手方应主动整理棋具。在日本的大比赛、甚至是挑战赛对局前,晚辈、下手方、挑战者都主动用白布擦拭棋盘,以示敬意和学习的态度。
二、先后手的确定对局的先后手,由赛会抽签编排或对局前猜先决定。竞赛规程对此应作明确表述。
猜先的顺序是:先由高段位者握若干白子暂不示人。低段位者出示一颗黑子,表示“奇数则己方执黑,反之执白”;出示两颗黑子,则表示“偶数则己方执黑,反之执白”。高段位者公示手握白子之数,先后手自然确定。双方段位相同时,由年长者握子。
正式比赛采用黑棋贴子制度,终局计算胜负时,黑棋贴还3又3/4子。例如黑方总共得185子则黑胜3/4子,得184子则黑负1/4子,得184.5子则为黑胜1/4子。
三、行棋1、已由赛会确定先后手的比赛中,如开赛后拿错黑白棋,在第10手之前(含第10手)允许改正。超过10手棋之后,一律不予改正。此后的编排工作以原先赛会确定的为依据。
2、一方并未表示弃权,另一方连下两着,判第二着无效并警告一次。
3、棋子离手,表示着子权完成。完成着子权后,再将棋子拿起下在别处,称为悔棋。发生悔棋时,由对方于下一手着子之前向裁判提出方为有效,裁判应判悔棋无效,判棋子放回原处,并向悔棋方提出警告一次。如一方的棋子不慎掉落于棋盘,经对手同意后,允许其拣起后任选着点。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裁判长裁决。
4、在使用计时器的比赛中,须于着子之后才能按计时器。着子之前或与着子同时按计时器的,判警告一次,不改变计时器读数。
5、比赛过程中若发现前面下的棋子已有移动,在双方意见一致的前提下,应将移动之子挪回原处。无法确认原处时,允许挪子于双方一致认可的点。如果双方无论如何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裁判长可根据移动之子对棋局进程的影响程度,判:
(1)移动之子挪至合理点;
(2)移动之子有效;
(3)和棋;
(4)重赛;
(5)双方均负。
采用电脑进行积分编排的比赛,由于编排时成绩一项不可空缺,不能判双方均负时,允许采取抽签办法决定轮次的编排。
如有故意移子的证据,则应判移子者为负。
6、比赛中,因非对局双方原因造成棋局散乱,经复盘,如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应按复盘次序继续比赛。如果无论如何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裁判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判:
(1)和棋;
(2)重赛;
(3)双方均负。
双方均负之后的抽签,按第三章第17条第5款的原则处理。
如对局者确属无意中散乱了棋局,允许复盘续赛。不能复盘的,则判散乱棋局一方为负。
四、提子1、下子后,误提对方有气之子,被判警告一次,并应将有气之子放回原处。
2、下子后,未提或漏提对方无气之子,被判警告一次,并提取无气之子。
3、劫争须找劫材时未找而提劫,判提劫之手无效,弃权一次并警告一次。
五、禁止全局同形再现全局同形再现是妨碍终局的惟一技术性原因,原则上必须禁止。
1、禁止单劫立即回提。
2、禁止假生类多劫循环3、原则上禁止三劫循环、四劫循环、长生、双提两子等全局同形再现的罕见特例。根据不同比赛,也可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如:无胜负、和棋、加赛等。
六、终局1、轮到着手的一方提议终局,随之放弃着手。如果对方不同意就此终局,则应允许对方着子。放弃着手方随即恢复着手权利,对局重新开始,直至双方一致同意终局。
2、双方已经确认终局,如果盘上尚留有可争之点,其归属按双活方式处理3、双方已经确认终局后,一方或双方即使又发现了有效手段,也不允许重新开始对局4、对死棋和活棋的确认,对局双方意见必须一致。如有争议,重新开始对局,由认为是死的一方先下,以实战解决。
七、计时1、赛场和住地分离的,比赛开始时,棋手迟到不得超过1小时(含),超过这一时限判负。未超过这一时限的,在其规定时限内加倍扣除。暂停后续弈时迟到,一律打开计时器进入自然计时状态,但不设迟到判负时限。
2、赛场和住地基本上同在一处的,比赛开始时棋手迟到不得超过15分钟,超过这一时限判负。其他规定同上款。
3、双方迟到应按以上两款分别处理,直至判双方负。关系到下一轮抽签时,按第三章第17条第5款第5项原则处理。
4、在不设规定时限或规定时限很短的快棋比赛中棋手迟到,应实施按时缺席读秒。棋手在读秒过程中入座,允许参加比赛。如读秒过程告终,棋手即自动失去该局参赛资格。
5、读秒至最后1分钟超时而未着子,原则上应按判负裁决,但经被读秒方申请,也可视为放弃着手权使用虚着,改判弃权一次,允许续弈,继续实施原先读秒方式。
6、提子是着手的组成部分,包含提子的着手,必须全部提清之后方可按钟,违者判警告一次,不改变计时器读数。读秒过程中出现提子,仍视全部提清为着手结束,应照常读秒。
7、读秒期间棋手在对方思考时间之内离席,须征得裁判员许可,每局仅限一次。其余情形下棋手离席,一律照常读秒。
8、比赛开始之后,发现计时器故障和失准,读数总和的误差超过每小时2分钟(含)的,应立即更换计时器,并参照双方已用时间按比例拨正时间。误差小于此数的,可以更换计时器但不改拨时间。单方面的时间读数改拨,须经裁判长的认可。
9、比赛暂停时,裁判员应将前半段双方用时记录在案并经对局双方确认。续弈时如发现计时器故障和失准,并且找不到前半段双方用时书面记录时,前半段用时判为双方均摊,对执行裁判员另行教育和处罚。
八、赛场纪律1、在比赛中下假棋、搞“君子协定”等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可对有关棋局立即判负或判双方负。如现场已经宣布了比赛结果,已经按这一结果进行了下一轮抽签,甚至在经过数局之后才证实作弊行为,仍允许作出部分或全部取消单方或双方成绩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允许作出今后停赛的处罚。
2、棋手报名参赛后,无正当理由部分或全部退出比赛,除对有关棋局判负之外,允许作出今后停赛的处罚。
3、对于比赛中严重妨碍对方思考和扰乱赛场秩序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允许判警告一次或判负。
4、比赛中和暂停时,当局者与其他人议论该局或者查阅有关资料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允许判警告一次或判负。
5、比赛中违反第二章第15条第5款交谈规定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允许判警告一次或判负。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竞赛规程规定的开幕式、闭幕式和其他礼仪性、公益性、宣传性活动的棋手,除通报批评之外,根据情节和社会影响的严重程度,允许作出降一个名次发放奖金及停赛处罚。
7、在赛场中禁止正在参赛的棋手的手机、呼机发出响声,初违者判警告一次,再违者判负。凡注视手机、呼机屏面显示内容的,一律判负。已赛完的棋手及不参赛的棋手在赛场中使用手机、呼机的,由大会通报批评。
8、棋手在对局中违反赛会禁烟规定而吸烟者,判警告一次。再违者判负。
九、警告处罚1、被判警告一次时,该局计算胜负时在原规定基础上,被警告方罚出一子。
2、一名棋手在一局中被判两次警告,则判该局为负。
十、棋手的权利和义务1、弘扬职业道德,遵守赛场纪律,维护赛场秩序,确保竞赛顺利进行是棋手的义务。
2、读秒时,棋手有查询剩余时间的权利。如读秒至最后一分钟而裁判未以相应方式读秒,棋手有权利要求裁判员按规定从读错之处重新读秒。
3、对于妨碍正常比赛的违规行为,棋手有提出意见和申诉的权利。但对于一局棋中对手违规行为的具体申诉,须在对局进行当时立即提出,逾期失效。
4、在双方正式确认胜败结果之前,棋手有权提出复核。对方有义务真诚配合复核。经对局双方和执行裁判正式确认的胜败结果,任何人均无权改变。
5、对局中一方离席期间,对方可以下子。当离席方回席时,对方有义务指明落子点。
6、比赛终局后,棋手有整理好棋具并按规定退场的义务。
7、参赛棋手有准时参加赛会规定的开、闭幕式和其他礼仪性、公益性、宣传性活动的义务。
十一、比赛器材1、棋盘:标准的围棋盘略呈长方形。横线的等距离为2.3-2.4厘米,纵线的等距离2.45-2.55厘米,棋盘的外侧留有2.5厘米边线为宜。棋盘的颜色应为鹅黄色,配黑色线条为宜。比赛棋盘的厚度,应在2.5-5.5厘米之间。
2、棋子:标准围棋子的直径为2.25-2.35厘米,厚度不超过1厘米为宜。同一次比赛所用棋子的大小、颜色一定要统一,不得有异样的棋子出现。
3、计时钟:围棋比赛计时钟由两个钟面,两个按钮组成,能够一停一走并可以同时停止。
4、秒表:读秒使用一般的秒表。基层比赛可以用手表读秒。
5、比赛用桌:一般比赛用桌高度70厘米,宽度60厘米为宜。职业的高规格的比赛,根据条件可以使用沙发配相应的茶几,以棋手就坐后下棋感到舒服为宜。
十二、比赛种类1个人比赛2.、团体比赛有两队以上参加,每队人数相同,通过事先规定的比赛方法决出名次或分出胜负。团体赛有:分台定人制、分台换人制、临时定台制、全队轮赛制、队员总分制等。全国团体比赛一般采用分台定人制。各队按棋手的段位高低或棋艺水平排定台次,台次排定后不得更动。在有替补队员的团体赛中,替补细则由比赛大会另订。
3.、段、级位比赛段、级位赛是考核棋手棋艺水平的比赛。根据比赛的局数和胜率,可以评定段、级位或升段、升级。我国的段位制分国家段位和地方段位两种。国家段位从初段至九段,九段最高;地方段位从初段至六段,六段最高。段位以下是级位,从9级至1级,1级最高。
根据参加人数的多少,赛程的长短。可采用不同的比赛办法。
1.淘汰制。分单败淘汰、双败淘汰和多败淘汰三种,凡被淘汰者,即失去续赛资格。淘汰制比赛适用于人数多,赛程短的情况。
2.循环制。由一个棋手(队)与参赛的其他棋手(队)逐个轮流进行比赛。循环制适用于参加人(队)数不多,赛程又允许的情况。循环制通常采用一局制,也可采用每个对手下二局的双循环制。
3.积分编排制。以积分的相同或相近为主要原则而进行编排的比赛,为积分编排比赛。由于它的轮次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减,赛程介于淘汰制和循环制之间。
4.多局决胜制。适用于两个人的比赛,一般是三局两胜制、五局三胜制、七局四胜制、或十局制。
5.全队循环制。适用于两个队的对抗赛,即一方队员逐一和另一方所有队员轮流对弈。
6.擂台赛。用打擂台的方式进行团体对抗。参加擂台赛的双方人员,必须依次排好顺序。打擂台的方式为每次只赛一局,负者淘汰,胜者接着和对方另一人比赛,凡一方最后一位棋手败北,擂台赛即结束。
十三、成绩计算(一)个人赛记分办法。每局棋的结果,在成绩表上,胜者记2分,负者记0分,和者各记1分。
名次确定:1、采用循环制的比赛,计算成绩时根据个人积分排定名次,积分高者列前,如遇积分相同,则按下列原则依次比较,并区分名次。A、累计个人所胜对手积分,加上所和对手积分的一半进行相互比较,分数高者列前。B、整个比赛,警告次数少者名次列前。C、名次并列。D、如名次不允许并列,应加赛或抽签区分名次。
2、在积分编排制的比赛中,采用比较总得分的方法区分名次,总得分高者名次列前。总得分的计算公式为:总得分=个人积分+(对手积分总和/1/2最高积分-轮次数)如总得分相等,则按上项B、C、D三条区分名次。
(二)团体赛记分办法,团体赛每人局分的记法和个人赛相同。每场比赛根据两队间局分的多少记场分。局分多者为胜,场分记2分;局分少者为负,场分记0分;局分相等者为平,场分各记1分。
名次确定:1、在循环制的团体赛中,各队所得场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场分相等,局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局分相同,比第一台棋手的局分,高者列前;以下依台次相比,如全部一样,允许并列。
2、在积分编排制的团体赛中,团体成绩根据总得分的高低区分名次,总得分为:总得分=场分+(对手场分总和/1/2最高场分-轮次数)。如相同则依循环赛顺序区分名次。
(三)区分名次的加赛如比赛不允许名次并列,可安排加赛。加赛的细则,包括局数、时限、团体人数等。由竞赛组织机构事先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