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你知道爱屋及乌的意思?”
长乐的反应有点大,苏泽于是好奇了起来,她不是大唐时期流落到荒岛上的难民后裔吗?
她的先祖,身份和地位应该也不高啊。
否则,不会成为难民,流落到距离华夏大陆这么远的荒岛上来。
毕竟。
她口中的圣上可是唐太宗李世民。
李世民开创的贞观时代,那可是华夏有名的盛世岁月啊。
从那种盛世年代漂流到大海之中,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她的先祖,应当是地位极其低下的渔民。
唯有。
也只有这一个可能。
区区渔民后裔,也懂爱屋及乌的典故?
这就让苏泽觉得很有意思了。
古代,知识和学术不是都掌握在世家大族手中的吗,普通人,哪怕商家富户等条件稍微好一点的家庭都没任何机会。
虽有寒门这个说法。
但古时候的寒门,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寒门,这里头的区别可大了。
“……”
长乐气急,翻了个白眼,表示不想搭理某人。
她又不傻。
爱屋及乌的典故。
身为皇室子女的她,怎么可能没有听说过?
据闻,这是武王伐纣成功后,武王对于如何处理商朝遗留下来的权臣贵族和官宦将士这个问题非常头疼。
于是,武王就召集了手下的能人异士,诸如姜太公、召公、周公等人询问意见。
姜太公故意说道:“我听说,如果喜爱那个人就连带喜爱他屋上的乌鸦,如果憎恨那个人就连带夺来他的仆从家吏,杀尽所有的敌对分子,让他们一个也不留,您看怎样?”
武王觉得不妥,后面又询问其他人的意见。
最后,武王妥善的处理了那些商朝遗臣。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个典故逐渐演变成了赞美夫妻之间那种相敬如宾的感情用词。
以为喜欢一个人,就会喜欢她身边的一切,哪怕是自己本身讨厌的食物。
苏泽说她喜欢大黄是因为爱屋及乌,意思是说她喜欢上了他。
怎么可能!
她才没有!!!
如此轻佻的人,她长乐怎么可能喜欢,她才嫑。
不过。
长乐心里也不得不承认,苏泽确实厉害,不愧是能考上大学的人,学识和才能跟大唐国子监的那些监生完全能比拟。
随时随地,他都能找到机会来逗……逗弄她,而且还引经据典,张口就来。
她哪里知道。
现代随便找一个小学生,都知道这个典故的由来。
她也不知道。
有个专属的名词叫做撩妹。
见苏泽一脸的好奇,长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姿态有些跟她编造出来的人设有些不相符合,于是她板了板脸,冷声道:“虽然我不知道爱屋及乌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从你嘴里说出来的话肯定不是什么好话。”
“……”
苏泽嘴角抽了抽。
女生的第六感这么强烈的么。
牛!
视线从长乐的脸上移开,苏泽用筷子从汤锅里给大黄夹了约莫整整一只海鸟的肉给它。
一股脑的放进了它的专属大碗里。
这三只海鸟,可都是它抓回来的,它可是大功臣,可万万不能亏待它。
就算长乐不说,他也会这么做。
何况。
大黄身体注射过系统见面大礼包赠送的初级身体强化剂,现在的身体可比以前要强大多了。
对于能量的消耗也大了很多。
必须要摄入足够的能量才可以。
在苏泽心中,大黄从来都不是什么外狗,它的乖巧,它的懂事,它的忠诚,都让苏泽决定一定要好好的对它。
不说别的。
至少那些冷漠的亲戚,份量绝对没有大黄重。
“真香。”
苏泽闻了闻汤锅里传来的香气,给大黄夹完肉块后,剩下的海鸟肉,他给自己夹了一大半。
并盛了一碗汤放在旁边冷却。
然后便拿着有些烫手的青蟹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
他没有给长乐夹肉。
看到这一幕,直播间里的水友觉得很是惊讶,弹幕唰唰唰的飘起——
“苏爷竟然不给乐乐女神夹肉?”
“是啊,给大黄都夹了,给他自己也夹了,就忘了乐乐女神?”
“对啊,不是说要把她当优乐美捧在手心吗?”
“苏爷:优乐美是什么鬼?我没说过,我不知道,我也不认识,反正不是我。o(^▽^)o”
“男人都是这样,嘴上说得好听,实际行动半点没有。”
“就是,集美们可要注意咯,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呵呵,别说苏爷还没有跟乐乐女神在一起,才认识短短一天半时间,就算他俩在一起了,也用不着连个肉都帮忙夹吧?”
“不错,一个男的如果对女生太好,反而适得其反,会逐渐演变成舔狗,然后最终会被女生给一脚踢开,我以前就是跪舔我前女友,结果她把我给水了,呵呵。”
“大佬,瓜子花生已备好,请说出你的悲惨往事,好让大家伙乐呵乐呵,你跪舔之后,你前女友怎么水你了?”
“喷得我满脸都是口水,所以,大家要切记,一定不要跪舔,女生无情起来根本不念旧情。”
“???”
“靠!本以为是个悲惨的故事,结果你踏马是在秀,秀儿,是你吗?”
……
“呼……”
长乐心里松了一口气。
如果苏泽给他夹肉了,她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吃吧。
两个人的举止未免有些过于亲昵了。
不吃吧。
她又很饿,肚子会造反。
现在好了,苏泽没给她夹肉,这样她既不感到为难,又不会饿肚子。
“看不出,他力气强大,本领又厉害,但心思还挺细的。”
余光瞄了瞄某人,长乐心里若有所思的想到。
可惜。
苏泽没有读心术,不然定会给自己点一个大大的赞:“康康,我酱紫的男人,虽心有猛虎,但却细嗅蔷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