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来人,朱雨笙自然是死不承认,只可惜证据就在眼前,她不承认也得承认。
看着人被带走,孟星河心慌的厉害,一双杏眼,闪过一丝恐惧。
朱雨笙的父亲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要是被他知道,朱雨笙是因为自己的缘故进去了,自己不死也得褪层皮。
眼下之急,是先稳住叶浣清两人。
孟星河眼神微闪,没了之前的疏远,言谈举止透露出亲近,“浣清,看在我的面子上,这件事也就算了吧,雨笙不是故意的,而且朱家势力庞大,叶家同他作对是没有好下场的,你就算不看在我的面子上,你也要顾及叶叔啊,他在外头做生意已经很难了,如今还要……”
看着欲言又止的孟星河,叶浣清轻笑一声,语气里多了一丝狂妄,“那是我父亲,我是他唯一的女儿,他心甘情愿为我收拾烂摊子,怎么,到了你这里,父亲为女儿收拾摊子,到成了女儿了任性了?”
这点小事,还是有根据的,叶父根本不放在眼里。
要知道,原主之前做的事情,无凭无据的,可是得罪了无数人家,其中比朱家权势大的,也是有的。
孟星河脸色微变,神情里多了一丝嫉妒,让叶浣清迷糊。
她不过是原主捡回来的,有什么资格嫉妒?
“浣清,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叶叔平日里很辛苦,希望你可以体谅一下,没有说你是故意的。”
没有说是故意?那这话说出来又是什么意思?
叶浣清嘴角蓄起一抹嘲讽,“人要有自知之明嘛,你是我的姐姐,我才好心提醒你的,你现在有这功夫和我掰扯,倒不如赶紧想想办法,让朱小姐出来,毕竟朱小姐的父亲,可不是傻子。”
短短两次相见,朱雨笙,任性漂亮,但是冲动的性格已经在叶浣清心底留下了印象。
送走孟星河后,店铺也终于迎来了它的第一位客人。
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奶奶。
脸上胶原蛋白已经不在,皮肤折皱在一起,一双老手,布满了斑驳……
她应该不是帝都本城人。
或者说,她的家,不在这附近。
只是她身上的衣服……
叶浣清笑着上前,“你好,老奶奶,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老人家微证,像是没有听清楚,叶浣清加大声量又重复了一遍。
老人家才点头。
“今天是我和我相公结婚三年的日子,我想买一对绣花枕头,看了好多店都没有,只要姑娘你这儿有,姑娘可否卖我,我有银元,我家里有很多银元。”
相公?银元?结婚三周年?
叶浣清精致的丹凤眼里多了一抹顾虑,“小张,你去把店里那对金丝线绣的枕头拿过来。”
“这对金丝枕绣是用金线绣的,这块布,是具有软黄金之称的香云纱,纯黑色配上金色,再加上背面黄褐色的颜色,相得益彰。”
老太太粗糙的手,来回的在经线上抚摸,纵横交错的脸颊,浮现一丝欣赏。
“这东西还真的是好啊,多少钱,小姑娘,我要了。”
一旁的伙伴们闻言,赶紧递了刷卡机过来,却被叶浣清摇头,将东西收了回来。
“小姑娘,你这是什么意思?”老太太不解,一双浑浊的眼睛中尽是疑惑。
“莫不是觉得我出不起这些钱?”
“不是,就是想等老太太你的儿子孙子过来,这么好的东西,那大家一起见证。”
叶浣清声音刚落,老太太倒是惊讶的不得了,“姑娘,你说什么胡话呢?我同你一般大,儿子倒是有一个,也不过一岁,至于孙子,还没影呢。”
不同于让人的惊讶,叶浣清露出一抹了然,将东西重新放到老太太手上。
“老奶奶,你再看看我们店里其他的东西,说不定还有让你满意的。”
留下苏珍一个人在这里,叶浣清则是进到里面,同苏晚乔简单的说了一下,并报警。
三十分钟后,一个西装革履,神色匆匆的男人,进入了店面。
这人,是她撞车的人。
缘分竟然这么巧。
叶浣清有些惊讶。
沈岑屿也认出了叶浣清。
脸上也是惊讶。
沈岑屿问,“这是周太太开的店?”
叶浣清眼睛一动,没人知道她在想什么,三秒后才道,“不是,朋友开的。”
“先生可是来找一位老太太的?”
十分钟前,警察局说,已经联系到了老太太的孙子,这会,沈岑屿神色紧张的出现,倒是附和。
沈岑屿露出一抹尴尬的笑容,“嗯 ,我奶奶脑子不太好,尤其是我爷爷去世后,麻烦你照顾了。”
显然,警察局那边说了自己的好话。
考虑到沈岑屿的身份,叶浣清暗暗记住这份好。
“原来如此,是我应该做的,就是老人家对那副枕套喜爱的紧,先生觉得怎样?”
隔着玻璃,看着屋子里面的老太太爱不释手的样子,叶浣清试探性的问道。
这东西,价钱可不便宜,它是苏容亲自做的,再加上用的材料都是极其昂贵的。
“我们目前售价,20万。”
叶浣清眼神微动,那辆车,一点擦伤就是二三十万,级别至少是上百万千万,20万,对他来说应该不贵。
就是不知道他觉得值不值?
“可以。”沈岑屿点头,掏出一张卡,“刷五十万吧。”
叶浣清惊讶。
沈岑屿解释,“剩下三十万,就当是我对你们的谢礼,我要是记得没错,周家家训,周家女人是不能出来工作。”
这话,是在威胁自己吗?
夹着银行卡的手指微微发力,叶浣清最后还是利索的刷了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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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浣清是被傅婉晴打电话给叫回来的。
说是朱家来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