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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凡梦

“boyce,准备!”

“镜头拉近,再近一点,好,定格!”

“一日不见,尚且三秋,你说我们几年未见,该算上几辈的时光?欠我的,可以还了吗?”幽魅的蓝瞳克制着汹涌翻滚的海浪,凝视着逃之夭夭数年的玫瑰情人。

“我……”欲言又止的苍白唇色微微颤动,在意外相见的此刻,早已将多年来刻意平静的内心搅动得天翻地覆。

“造雪机准备。”

洁白的雪花从空中缓缓飘落,如同世间最轻盈的精灵,踩着优美的舞步,点缀着演绎下的旷世之恋。

……

拉下帽檐,将整个人包裹进同色风衣,木绫低着头,沿着墙下唯一空出的一条窄道迅速地通过。没想到在魅魅门口的这条大街上还会遇见拍戏的剧组,倒真是难得一见。倘若今日有幸能剩下半条贱命苟延馋喘,不妨用这半条贱命跑个龙套玩玩。

低声一笑,随手推开酒吧的门,娇小的身形迅速地消失在了昏暗的橘色灯影下。

半个小时前,一个陌生的电话直接打到了手机上,划下接通的那一刻,木绫的每一根神经都被拉扯得紧紧绷住,然而,越是严重,她的性子却是越发的沉静。

酒吧的舞池中央,魅魅和k被人掐着后颈,脸上挂着伤,所有的狼狈不堪在见到木绫的那一刻被尽数掩下。

魅魅挣扎着,用力摇晃着身子,瞪着木绫,她想要让木绫离开。k则是轻轻地扯开眼梢,用他的方式告诉木绫:无碍。

“动什么动!”魅魅身后的黑衣壮汉毫不怜香惜玉地将膝盖磨破的魅魅往后用力一扯,将其牢牢地重新禁锢在了身前。

不过数秒,也许只是抬眸的瞬间,从束起的乌发中,三根银针带着凌厉的攻势,在众人尚未反应之时,锋利地扎入了黑衣壮汉的颈部动脉。

两眼一黑,黑衣壮汉倒在了舞池中央。

木绫扶起体力不支的魅魅,有些责怪地望了魅魅一眼,恼怒她的倔强,恼怒她不顾及自身的安危。

“怎么,救了一个,另一个就放弃了?”踩着水晶高跟,千纤将膛口顶住了k的太阳穴,带着满目的不屑,挑衅地望向木绫。

微微偏首,k不以为然地弯了弯唇角,他倒是不怕今日死在这里,于他而言,不过是活着的时间被稍稍缩短了,生死本就是一刹那的事情,不如坦然面对。

倒是魅魅,苍白着面容,担忧地凝视着k,无言的害怕正啃咬着她。她害怕失去心尖挚爱,更害怕这份失去会令她无力承受。

拍了拍魅魅冰凉的手背,木绫将目光转向了试图用k威胁她的千纤:“原来今日千三小姐包下场子,只是为了我手下的人。我的人确实也都长得不错,能让千三小姐看上,倒也算是福气。不过,千三小姐不懂得怜香惜玉,反倒糟蹋了他们。不如由我来教一教千三小姐,也不必千三小姐似这般反其道而行,吓坏了他们,你说呢?”木绫的性子,素来护短,敢动她的人,不论她今日是死是活,她的人必须完完整整地活着,至于另外的人,只允许完完整整地留下尸体。

“多说无益,现在,你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将从我宅子里带走的人还给我,要么,就眼睁睁地看着你的人为你丧命,而你,只有五分钟的时间可以考虑。”但凡她千纤想要做的事,无一例外,都会得偿所愿。今日,也同样如此。

“若我不……”

“不用考虑,我跟你走。”一声如清泉入溪涧的嗓音坚定地落下,生生打断了木绫本欲拒绝的话。

拧眉盯着从休息室里走出来的人,星眸沉寂。他分明在那待了一会儿,或许为的就是这一刻。只是,他的命是不是真的很不值钱?让他可以随意地无所谓,随意地弃之不顾,扔之无妨。

沉默不语的一双眼眸此刻悄无声息地浸润入了晦暗,仿佛来自地狱的声音,带着浓烈的低沉,掷地而落:“从我这里带走的人,只能是一具尸体,既然千三小姐喜欢,我送你便是。”

平静的神色带着平静的举止,木绫从地上捡起一把枪,抬手径直对准了迎面而来的人,说出口的话更是如同最剧烈的狂风,半点不容人喘息:“我说三、二、一,千三小姐,可以和我同时动手,两个美人儿,今日可以一并带走。”

一时间,千纤竟然犹豫了,她看不明白木绫与阎肆寒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竟让她生出了一种错觉,她竟然觉得木绫真的会对着阎肆寒开枪。假设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木绫当真做好了与她鱼死网破的决定,将阎肆寒一枪毙命,那她筹谋至今的一切将毫无意义。

她赌不起,也不会赌,她要百分之一百的确切拥有,容不得半分闪失,从前缜密计划的是她,时至今日,如何允许功败垂成?

“一命换一命,我手中的人换你手中的人。”

“抱歉,他们都是我的人,是死是活只能由我决定。千三小姐,今日你我不必善了。”盯着撞上枪膛的人,木绫讽刺地弯了眉眼,“可以开始了,三、二……”

“你疯了!把枪拿开,我让你把枪拿开!”千纤花容失色地将枪对准了木绫,慌乱之中,更是扣动了扳机。“砰”的一声,子弹冲破浮尘,向着木绫的方向直射而去。

木绫偏首不以为意地轻轻一笑:“千三小姐倒是爽快。”目光落向匆忙间推倒她,并与她一同倒下的那具身子的主人,木绫眉梢一挑,存了极浓的不快,毫不妥协道,“他是我的人,即便他想走,他也没有资格,我若不允许,到死也没有人可以带他走。”

后脑压着自愿垫地的手掌,木绫毫不心疼地故意使了几分力,嘲讽道:“怎么,我死了,你就可以走了,干嘛呢?”

“我的错,不气了。”阎肆寒如同哄小孩一般,浅浅一笑,任由木绫发泄。

望着眼前万分刺目的一幕,千纤满心愤怒:“你已经有了金绊,难不成还想左拥右抱?”

片刻的失神并没有换回半分的退让,推开身上的人,木绫撑起身子,把玩着手中的枪,失笑道:“抱歉,即便我与金绊没有结果,也并非是我那日将人带走的理由,自然,即便我得到了金绊的青睐,也同样不会将人送走。”她可以一个人陪在小四儿的身边,这是从始至今未曾改变的一份心意。从前,她没有金绊,没有赋鲤皇神,只有小四儿陪着她,从前很好,如今,她有了金绊,也许也可以和赋鲤皇神一直生活到老,但是,并非是她将小四儿弃之不存的世俗借口。

创造世俗的是人,小四儿却是她木绫一直放置于世俗之上的存在,即便一丝喜欢也未曾让她可以沾染。是无论小四儿如何,她都能将他找回来的初见之心。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但,若是小四儿与她,当不会得此之忧。即便她在仗着他的喜欢任性,也是他愿意给予的宽容。只要小四儿愿意给她,她便不会失了初见之心。

繁梦三千,这一世那位叫做木绫的女人,最初的星光是由眼前的清秀男孩所给,这一世,不当为情扰,而当为光生。天上银河数千繁星,谁人可比之手中这一颗可以紧握的指间璀璨。无人可比,也无需比较,比较是用一人践踏一人的变相残酷,是无知者不畏的自以为是,是大千世界最俗气的一种抬高贬低、一较高下的不公平。

曾经,有人说,为什么要比?后来,那人说,你不如她。心中既定高下,又何故与人言。此言差矣,言何?差何?不过两字,不够罢了。

既不够,便算了。

对于小四儿,断定她寡廉鲜耻也罢,指摘她虚情假意亦可。这世间,只有拥有之人才能冠冕堂皇地无妨失去,若是一开始便尝尽失去滋味的人,你要她大气,要她良善,甚至于,要她主动扔下她手握捧护的珍宝,告诉她,这不是她这样的人可以得到的,这不是她配拥有的,她应该双手将珍宝奉给得配之人。

在黑黝黝的一潭污浊池中,她沾染了满身的脏污,倔强地爬起来,也许只是为了告诉珍视的瑰宝:要与不要,她说了算,珍惜与否,无愧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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