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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玩擦炮,炸了下水道,沼气大爆炸

“我们……”

“知错。”

这一次,被告的最后陈述只有这四个字。

宣布休庭。

择日宣判。

沈杨表情平静。

对于这些人,未来的命运,其实从他开始起诉时就已经被决定了。

工作?

那肯定是丢定了的。

至于沈杨对他们会不会有什么怜悯?

不存在的。

真不存在的。

短暂的休整过后审判继续开始。

足足到了下午三点左右,终于将网络诽谤案彻底终结。

到了现在。

那就是伪证案了。

由于是由检察院提起的公诉。

因此就没了原告。

或者说原告就是检察院。

沈杨也就空闲下来,与张三律师一起坐在旁听席上。

被告:周康,周才,孙艳,以及周才的一个亲戚,跟专门从京城带来的一个中年男子。

周康是从看守所里给提出来的。

他带着手铐,脚镣,站在被告席上一脸悲哀。

左边正是周才与孙艳夫妻,两人还有一点茫然,四处扫视着,也不知道是在看谁。

然后就是周才亲亲的堂哥。

周大春。

原本这件事跟他没有什么关系,但他却因为一点好处,帮忙接收了了从京城打来的一百多万。

剩下的那个从京城带来的人。

名字叫钟伟。

这个人沈杨不认识。

但负责买通周才,孙艳的那一百多万,这是从他的账户里打出来的。

钟伟也全部承认了。

至于警方问起原因时。

他就只说是不喜欢沈杨,就想搞他。

其他的一概不说,不承认,显然是想要一个人将所有事情给扛下来。

由于警方这边再查不到其他线索。

最后,也就只有断在他这,认可了他的说法。

上报检察院,提起公诉。

看着对面的阵容。

沈杨露出冷笑。

不愿意供出后面的人?

他就算不说,沈杨也知道后面的人到底是谁。

更何况沈杨已经在着手收集关于陆丰公司的黑料,想必用不了多少时间,就能收集完成,等到时候再跟他算总账也行。

检察院的诉讼程序更加粗暴。

所有证据,也全部都提交到了最高法。

所有被告也已经认罪。

几乎就差最后一步。

也就是定罪。

判刑。

法院这边也很给力,在一段时间的裁量之后,就给出了相应罪名。

周康:伪证罪。

按照刑法第305条,一般情况下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沈杨在这个过程中的确受到侵害,因此法院给予了一般情况的顶格处理,也就是三年有期徒刑。

当然,这里还没有审判他们当初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罪。

如果全部加在一起,就算通过并罪等手段,也能喜提六年有期徒刑。

而周才与孙艳夫妻。

两人则是教唆罪。

而教唆罪的原则就很有意思了,以本罪同等。

也就是说教唆罪可大可小。

如果本罪不大,那你这教唆罪也就不大,或许被拘留个十天半个月就能出来。

但本罪若是罪名较大的话。

那教唆罪也同样严重。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现在,被教唆者周康,犯伪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而秉承着同犯原则。

教唆者也就是三年有期徒刑。

甚至,教唆未成年人犯罪还会加重处理。

因此周才与孙艳夫妻也同样被判处了三年有期徒刑。

听见这个消息。

周才与孙燕夫妻几乎崩溃。

站在被告的位置上就忍不住的嚎啕大哭。

周才更是瞪着旁边的周康,冲着他破口大骂,

“周康。”

“你这畜牲,不孝子。”

“你可把老子害惨了,我踏马是你爸呀,老子今天非要打死你这个畜生。”

听着这些。

原本还有些茫然的周康目光瞬间凝固。

看着怒气汹汹的周才,他眼底也闪过愤怒之色,

“你还好意思怪我。”

“如果不是你们,我能出来作伪证吗?”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让我作伪证,就是收了他的钱,想给老二买房子对吧?”

“你们从小就偏心老二,到了这个时候还偏心他还算计我。”

“哈哈哈。”

“什么老子,狗屁。”

“你们就是狗屁。”

在讯问室,周康原本还想帮着周才他们硬扛一下的,但听见警察说他们拿了两百多万给周俊买房子时,周康就绷不住了。

周才与孙艳两人一直都偏心周俊。

没想到到了这个时候,竟然还在算计他。

拿着他周康作伪证的钱去给老二买房子?

周康无法忍受,因此在面对警察的讯问时,就竹筒倒豆子似的将所有事情经过全部说出来。

才有了后面警察抓走周才夫妻的事。

两人大声争吵,严重的干扰了庭审秩序,因此很快就被法警带走。

至于剩下的人。

周才的那个堂哥周春,没有涉及太深,很大情况也不知情。

最终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半年。

再然后就是钟伟了。

因为他一力承担了所有责任,因此根据刑法第307条,钟伟触犯了妨碍作证罪。

最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听见这个判决,周伟的身体先是颤抖了下,脸色瞬间惨白,但又迅速恢复过来。

到这里。

所有案子几乎全部审理完毕。

只需要在等几天,等待最高法宣判就行。

退庭后。

沈杨与张三律师一起走出法院,两人相识一笑,也倍感轻松,

“走。”

“请你吃饭?”

沈杨笑着道。

“快走吧,我都快饿死了。”

张三律师揉着肚子,也没有了之前那么严肃。

“哈哈。”

坐进车里。

沈杨先是打开短视频软件。

然后就开始搜索,蓉成最好吃的兔肉馆,最终找到了一家路边的大排档。

恰好。

大排档所在的位置与蓉城最高法相距不远。

填好定位之后,沈杨就直接驱车前往。

……

兔肉馆的名字叫‘夯大兔’。

倒也贴切。

沈杨把车在停车位上停好,就与张三律师一起走了进去。

只是在进入夯大兔之前。

沈杨无意中的一撇,看见了个十一二岁的孩童,正蹲在路边玩着鞭炮。

他皱了皱眉。

按理说,蓉城这种地方,对鞭炮应该是管控品的。

也不知道熊孩子是从哪里买来的。

不过跟他没多大关系,沈杨也就没有放在心上。

然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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