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不时传出夫妻奴愤怒的咆哮。等到父亲推门而出时,我看到了他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里面充满了绝望。
我追问父亲,他一句话没有说,单人匹马出了帅府。哥哥们经不住我的逼问,告诉了我事情的真相。原来京城密使的确答应了要派援军来,但条件是要父亲把我嫁给京城里某位达人的儿子。
我明白他们为何这样做,父亲手握重兵,朝野之内对他多有猜忌,然我加入京城无非是做个人质。我心中又悲又喜,悲的是父亲戎马一生却仍然不被信任,喜的是自己终于有了可以为他老人家分忧的机会。
在我苦苦哀求下,父亲终于同意了我加入京城。临行那天,父亲和哥哥们一直把车队送出了城外五十里,直到密使阻止才不再继续送下去。我到现在依然记得他在雪地里立马的身影,是那么的悲凉。
车队慢慢走了两个月,终于来到京城。我自小衣食无忧,但从未到过这样的繁华之地。当年京城就是一座繁花似锦的城市,楼宇如云,游人如织。进城那天我隔着车帘偷偷看了一路,仿佛把一辈子要看的东西都看尽了。
车队在一座雕梁画栋的宅院前停下,那座院子从内到外透着一股阳刚雄浑之气,远处传来古寺的钟声。我听先生讲过江南水乡的富商园林,那是一种精致至极的美。而面前的宅子,仿若深宫中的丽人的淡雅雍容。车队领头的人告诉我,这就是我出嫁前要住的地方。
门前,下人们簇拥着一个年轻人,我后来才知道他是我的未婚夫。
一路之上我都在猜测自己究竟要嫁给什么样的一个人。我本以为会是个纨绔子弟,没想到却是一位英俊儒雅的翩翩公子。按照礼数我们婚前不该见面,可他分开了阻拦的人群,径直掀开了我的车帘。
那一刻,我们四目相对,我只觉得身上很暖很暖。两个月来从未有过这种感觉,仿佛回到了家乡。
当天晚上,我收到了他的信。他在信里坦白,之所以答应这门亲事是要服从他父亲的意愿,但当见到我的那一刻,所有的不快都烟消云散了。我反复看着那封信,整整一夜都不曾入眠。第二天,我给他的回信只写了一句话:“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那段日子是我前半生最快活的日子。援军已经到了边关,父亲不断发来捷报。我和未婚夫书信来往,总是以诗词对合。我们仿若两位熟识多年的挚友,有一种莫名的默契。我在决定远嫁京城之时,已经有了舍弃自己终生幸福的觉悟。但是我没想到,这看似不幸的命运,竟然又给了我一次找到幸福的机会。
我一天天地数着黄历,期盼着婚期的到来。我身边没有什么亲近的人,尤其是入夜时更加孤寂,只能躺在床上看着屋顶的雕梁讲一些傻话。
我没有察觉到,自己动了痴心,师傅千叮万嘱,可见到他的时候我全忘了。
终于,那个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日子到了。
那天清早,仆人们开始替我梳妆,为我打上江南的胭脂,西域的水粉,穿上苏绣的大红嫁衣,用珍珠装饰的大红盖头盖上了我的脸。下人们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脸上都挂着喜气的笑。大门外小厮们准备好了几千响的红衣炮仗,只等着我的新郎骑着高头骏马,抬着八抬大轿出现在巷口。我坐在床上,虽然眼睛被盖头蒙住了,只要等着炮仗响起时就能知道是他来了。
可我等了好久,仿佛过了好几个时辰那炮仗都没有响。身边却渐渐安静下来,没有人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等我摘下盖头时,天色已近黄昏。我坐在床上,眼望着空旷的院子,嫁妆还都堆在那里,可院子里的人已经走光了。
我傻傻地坐在那里,就是你刚才走过的那个门槛,整整一夜,他始终都没有出现。
第二天有人来了,是那个接我进京的秘使。我急切地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他告诉我,我父亲和哥哥们已经因为谋逆被抓,皇帝念我家历代守土有功,免了他们死罪,却要撤职发配。我现在也是个罪人,不得离开这间屋子。
我像是掉进了冰湖里。父亲一向军纪严明、为国尽忠,哥哥们也都以他为楷模,怎么会忽然发生这样的事情?
从那天起,我就像囚徒那样被关在这座宅子里。我唯一的指望就是我的未婚夫,我坚信他一定会来这里带我离开这里。他曾经跟我提起过,他想要离开他父亲的羽翼,离开京城去过自由的日子,他一定会来的!
师父早就看穿我了,我头发细长,心思也细长,逃不过痴字。
可是他没有来。后来我才听好心的下人们说,我将要出嫁的那一天,圣旨刚好传下,我本来也该被发配充军的,却是他拼了命向他的父亲求情,才保住了我。不过他也答应了他父亲的条件,永远不再和我见面。
我躺在床上,泪水从脸颊不断滑下。其实我并没有悲伤,我实在欢喜得很,我终于知道他心里还是有我的。他并没有抛弃我,他是有苦衷的。我要做的只有等下去,等到某一天,我们终究会再见面的。
这一等就是十年,十年里我夜夜都会梦到他,梦到和他白头偕老。
痴
心是种毒啊,我已经深受其毒,自己都察觉不到了。
十年时间能让人养成很多习惯,比如每天对着一根屋梁讲话。十年时间也能让一个国家发生很多事,我的父亲兄长早已没有了音讯,不知生死。而他们曾经对抗的敌人却不断地摧毁着这个王朝的根基。
直到有一天,门外的看守忽然不见了,他们走得很匆忙甚至扔下了兵器和铠甲。一支军队从门口经过,他们打的旗号有一个斗大的“闯”字。
那天晚上,皇帝杀死了皇后和公主,登上煤山自缢殉国。
王朝变了,街上戒了严,一切仿佛还井然有序。他还好吗?我们还能再见面么?我每天都在想。
终于让我等到了再见面的那一天。
闯王的士兵们包围了宅子,如林的刀剑间,一个萎靡的中年男人被推了出来。为首的武官吐了口吐沫在他脸上:“不是说还有金银么?怎么是个娘们?”
“她爹曾经和闯王为敌,你们把她献上去肯定能有重赏。”男人佝偻着背,像一只夹着尾巴的野狗。
“没想到你小子还留了一招啊!”武官一脚把他踹倒,士卒们无情地嗤笑着。
“军爷,能给的我都给了,求求你放了我的家小吧!”男人像块烂泥似的趴在地上不住地磕头。
“好说好说,留你条狗命不是问题。”武官踩着他的肩膀,走到我门前,“小娘们挺俊的啊,还要让军爷动手么?”
“不需要,不过请军爷容我说句话。”面对这一群豺狼,我没有任何反抗的机会。可我只想弄清楚一件事,一件从他们进门开始就在我心中不断翻涌的事。
“你......”我感觉自己的身体都在颤抖,“抬头看我一眼。”
趴在地上的男人急忙扭过头去,不敢看我的眼睛。武官嘻嘻哈哈地抓起他,扭着他的脖子放在我面前。和那双黯淡无神的双眼相对时,我想起了一个人,那年他掀开了我的轿帘。
人有时很奇怪,很悲伤的时候却真的哭不出来。我微笑着请士兵们等我收拾一下,独自回到房里,关好了房门,把一条白绫投在那根陪我讲了十年梦话的屋梁上。
十年前,我等了整整一天,什么都没有等到。十年后,我等了整整十年,却等到了这样一个结果。已经没有什么能让我继续活下去的理由了......
痴心真是一种毒啊,你没变,可他变了,这天下都变了。说好了两个人要同行的,你一直相信他会跟你一起走,所以你再苦再累也要走下去。结果他悄无声息地地停在你背后,你越走越远,最后只剩下孤零零的自己。
我把自己吊死在这间屋子的房梁上。
人只有死过一次才会知道,那只是无边无际的黑暗。我从黑夜中醒来,看着挂在屋梁上那具尸体时,我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但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我,我的痴念让我变成了灵,一个心中充斥着怨恨的灵......或者说,违逆世间规则的妖物。
整栋房子在瞬间仿佛都成为我的一部分,变成了我的身体,我复仇的剑刃,我的力量!我的愤怒席卷了人群,看着他们鬼哭狼嚎地逃窜,让我歇斯底里地笑出了眼泪。
我没有杀那个男人,他已经不需要我再去动手了。像条狗一样活下去,或者像条狗一样被人杀死,那就足够了。
从那一天起,我发誓没有任何人再能伤害到我。人们开始讨厌这里,唾弃这里,用恐惧的目光看着这里。无所谓,反正我讨厌任何活着的东西,因为他们早晚有一天会背叛你!这座宅子从那个时候开始,被叫做凶宅。没有任何人敢接近这里。
外面的世界究竟变成怎样,我都不关心。一个皇帝走了,另一个皇帝又来了,一个王朝死了,另一个国家又建立了。这些都跟我毫无关系。
我的每一天都像是一辈子那么漫长,因为我只做一件事,赶走那些企图要进来的人。
我在黑夜里游荡,于是我变成了黑夜。
“你的意思是说妖物是从痴念中生出来的咯?”林夏追问。
“那倒未必,但是但凡妖物,没有不痴的。”穆媄叹息,“通常人死如灯灭,你们所谓的鬼,都是那些不甘心的魂魄,怀着一颗痴心,滞留在天地间。我们这种东西是违背天道规则的,是异数,早晚都要灰飞烟灭。天道不会允许我们这种东西长久地存活在世间。”
“天道是什么鬼东西?”林夏又问。
“天地间不灭的规则,你看不到它也摸不到它,但它无时无刻不在起作用。诛灭妖物,可以有天劫、地劫和空劫三种大劫。”
“那你是遭了什么劫?”
“天劫来时,紫电盈空,纵然妖王亦为之沌灭,我这种无甚根基的妖物用不到天劫。”穆媄淡淡地笑笑,“我太弱小,还不至于能触动天道,天道不过是等我自生自灭罢了。如今是我的时限到了,生死铁则不可违,要救我,医生是没用的,唯有偷天之术!”
“这我倒不知道,我只是听说市里有位不同寻常的大夫,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思,去试试罢了。但你
家白大夫的条件,对我来说真是太难了。”穆媄再度叹息。
“怎么每个人都以为那个谜样生物是我家的?”林夏也叹气,“他那个条件说来是很变态的。但你真的不愿把你最珍贵的东西给他么?还是你觉得自己没什么珍贵的东西?你竟然是这间屋子的屋灵,大不了把这间屋子给他呗。”
“这间屋子怎么会是我最珍贵的东西。”穆媄摇头,“夏姑娘你冰雪聪明,真猜不出我最在意的是什么?”
林夏愣了几秒钟,污染打了个寒战,恍然大悟。
穆媄刚才要她拆了这间屋子,把名贵的木材换钱供阿秀去读寄宿学校......她竟然是这间屋子的屋灵,等于是要拆掉她自己的遗骨去卖......所以她最在意的是......
“是阿秀啊。”穆媄轻声说。
林夏一时间泫然欲泣。
“我怎么舍得我的阿秀呢?”穆媄笑着说,“所以,不愿治病的其实是我啊。”
“阿秀是你的亲人?”林夏心说不至于啊,您都大明崇祯年间的人了.......莫非当了屋灵还能生小屋灵?那阿秀岂不是间小房子?犬舍什么的?
“不,他是人类。说起我们的相遇,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那天清晨,一对年轻夫妻带了个孩子来山里,孩子只有三四岁大,两只眼睛亮得让人讨厌。他们让孩子坐在这个院子的门槛上,给了他一袋糖,说你待在这里吃糖,想吃多少就吃多少,爸爸妈妈出去办点事,你吃完糖爸爸妈妈就回来接你了。
然后他们就走了,女的不停地回头,难得使劲地拉着她的手不让她回头。
这种事情我见得太多啦,他们要丢掉这个孩子,就像丢掉什么小猫小狗一样。我懒得管这种事,我的心早就麻木了。我就是觉得麻烦,一会儿这个讨厌的孩子找不到爸爸妈妈,没准会进屋来,会吵闹会哭喊。我还得费点心思吓唬吓唬他,这里是凶宅嘛,我是凶宅之灵,自然要让凶宅名副其实。
我满心都是恶意。
可孩子根本没有进门。他一直坐在门口,不哭也不闹,手里抱着那一大袋比自己还要高的糖果,一颗颗地剥开塞进嘴里。
我观察他很久,他一直在吃糖,一边吃一边眼巴巴地望着巷口。他好像很爱吃糖,吃完一颗再剥一颗,嘴边上全都沾满了糖渍。吃着吃着睡着了,睡醒过来继续吃。就这样从清晨吃到了午后,从午后吃到了黄昏,从黄昏一直吃到了夜幕降临。
最后斑斓的糖纸落叶般撒了一地,那袋糖里面只剩下一颗。
他坐在秋风里,拿着最后一颗糖,冷了很久,忽然留下泪来。
我想他明白了,他的父母不要他了,他是个没人需要的孩子。
那就哭吧哭吧,大声地哭出来吧,我好久没听人哭得撕心裂肺了,我好想听人哭啊。可他还没哭,我却心中一疼,我的痴心啊,它还没死呢,它叫我想起那孤独的十年里,我也是一直这样等着一个人来接我,以为世间还有人需要我,可我最终等来得是背叛。
我讨厌这种心情,决定要把孩子赶走。我现出枯槁得容貌,从身后拍了拍那孩子,我准备对他吼叫,吓得他哇哇大哭。
可他呆呆地看着我,不哭也不闹。
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了人们被我吓的时候的反应,有的人会把恐惧变成愤怒,怒骂着逃走,有的人会大小便失禁,更多的人只会瞪大了眼睛鬼叫。但是,真正哭出来的很少。
他说姑姑你住在这里么?你能带我去找我爸爸妈妈么?我怕他们迷路了。
可我清楚地知道他已经猜出了事情的真相,他只是不愿意承认。
他没有被我吓到是因为他太悲伤了。这年龄的孩子大多会因为一块糖掉到地上而撒泼,却不会有如此真切的悲伤。不知道什么时候,倒是我先落下泪来。
鬼使神差的,我牵起他的手,领他进了院子。
第一夜他是在后院柴房里度过的,就像只刚刚到了新家的小猫,找到了令他感到最安全的角落。我没有去叫他,我想他渴了饿了,总会出来的。谁知道那一整天,柴房里一点动静都没有。
我想办法弄来了食物,放在他门口。结果有是一整夜过去了,东西还原封不动地摆在那里。
我忽然想到他爱吃糖,于是搞来一包糖果放在那里。到了下一次太阳升起的时候,糖果小时了。于是接下来的每一天,我都会在门口放上一包糖果,隔天清晨那包糖肯定会消失不见。
就这样,我在门口一连放了七包糖果。这七天里,大门口没有一个人经过,他等的人再没有出现过。直到第八条清晨的阳光洒在柴房门口的时候,门开了。
男孩从黑洞洞的房间里走出来,浑身上下全是尘土,突发也黏在一起,看上去想是个刚从土里抛出来的娃娃。他慢慢靠近我,我没有动。我不是不想动,而是不能动,因为很久没有人真正向我走来过了。他伸出稚嫩的手,忽然紧紧拥抱了我,放肆地大哭。
他苦累了,就在我怀里睡着
了。我盯着那张挂着泪痕的脸,看了很久。他睡得很香,仿佛从未睡过,双手抓紧了我的衣袖,就像是离巢的雏鸟,在泥泞里终于学会了飞翔,重新回到带着干草香味的小窝里。
这时间,终于有个痴儿和我相互依靠。
“所以阿秀是我最珍贵的东西,你要我把他给人,不如让我死了算了。”穆媄轻声说。
“原来是这样......”林夏黯然说。
“可遇见阿秀,是我成为妖物以来最美好的事情啊......”穆媄笑了,灿烂如樱花,“我还想求你一件事,无论最后结果怎样,都不要告诉阿秀我今天讲的故事,也不要告诉他我的身份,别让他知道自己叫姑姑的人是一个恶灵。有朝一日他长大了,还会记得那个当年收养他的体弱多病的姑姑,我就很满足了。”
“你哪里是恶灵啊......你是痴灵啊。”林夏黯然神伤。
“总之,就让这个谎言一直陪伴他吧。”穆媄望着灯火。
“我懂了。”林夏点头,“但我还会帮你想办法的!”
“晚安,你去西厢房睡吧,这屋阴气太重,你待久了不好。”穆媄背过身去,瘦弱的脊背微微起伏。
林夏在门口静静站了一会,抬头看了看那架已经弯曲的雕花木梁,因为潮湿的缘故仿佛就要滴水,就像是在低声啜泣。
陆、阿秀
西厢房是阿秀自己的房间,一点烛光,却能照亮房间里每一个角落,桌上摆着几样小菜,配上两碗白饭。林夏和阿秀对面而坐,各自闷头扒拉着碗里的食物。
“姑姑跟你说什么了?”阿秀闷声闷气地问。
“感谢我呗,说起来她可真客套,救死扶伤是我们老林家本分,谢什么。”林夏满口胡诌。
“你骗我。”阿秀放下筷子,其实他上桌以来根本就没吃几口。
“姐姐能骗你?”林夏心虚地扯开话题,“你做饭做得不错呀。”
“她都告诉你了?”阿秀的声音有些缥缈。
“嗯!夸你乖、懂事、做饭做得好!”
阿秀起身去关窗户,屋外已经起风了,耳边仿佛已经听到了滚滚雷声,一场大雨就要到来。
“我是说,她是妖物那件事。”
林夏一怔,浑身直往外冒鸡皮疙瘩。
阿秀慢慢地回过头,双眼隐隐泛出两抹银白,像水波中倒映的鬼影,从冰冷的眼底深处慢慢涌出,在眼球里旋转着染过瞳孔,直到整个眼眶布满灰白,像是生命燃烧过的余烬。
淡漠、冷酷,看穿一切,却也被世界所背弃。这不是一双人类该有的眼睛,人类承受不住这种绝望的孤独。
“你!”林夏不知所措,伸手想去摸刀。
真是的!这屋里不是只有一个凶灵!是有两个!这水银妖瞳老爹林建南给她睡前讲故事的时候提到过……老爹为什么睡前故事要讲水银妖瞳这种可怖的东西,这账留着他回来再算……这本不该是出现在人类身上的东西!
最高级别的“见鬼”身上才会出现水银妖瞳。
见鬼!金刀还没带出来!都怪白起那个死人,昨天下厨做饭的时候借去砍骨头了!
“别想着动手,对你没好处!”阿秀挪开目光。
林夏身上的压力大减,林建南说水银妖瞳是夺魂之瞳,看久了伤人真元。
好冷,炉火仿佛熄灭了,烛光也暗了下来。林夏轻轻呼出淡淡的白气。
“好吧,你姑姑都说了,可她没说你的事。”
“她不知道,她很傻的,她只是以为自己是个凶灵罢了,她很傻的……”阿秀倒退着走进黑暗,只有那双灰烬般的妖瞳跃动在林夏视线里,“既然她都告诉你了,那你也听听我的故事吧……”
我出生的时候就在笑,当时就把给我接生的护士吓晕了。我其实只是看见了天花板的角落里上,有个长了两只头的小丑正对我挥手做鬼脸,两只小脑袋做出不一样的表情,还会互相吵起来,很滑稽很好笑。
我能看到大部分人类都看不到的东西,被称为妖物的东西。他们有的很可怕,有长刀般的獠牙和几十只铃铛大的眼睛,有的却很美,翅膀晶莹得像是蝉翼,有蜂蜜色的长发和火烈鸟般的短羽,轻盈地飞在花圃里;有的却是用人类的模样藏在人群里,偷偷从衣摆下伸出第三只手挠屁股……
无论长成什么样子,他们都没有伤害过我。我总是对着他们傻笑,因为我觉得这个世界上除了我的爸爸妈妈之外,还有很多人在陪着我,虽然他们从来不说话,充其量也只是对我吐舌头、眨眼睛,随后就穿过墙壁消失不见了。
每当他们出现,我都会指给我的父母看,那时候他们的脸色会变得很难看,因为他们看不到我的朋友,他们认为我肯定是中邪了。
那时候我家?常会有自称是法师的人来?钱,他们号称能驱除我身上的魔鬼,挥舞着桃木剑念念叨叨一些鬼都听不懂的咒语。有时候他们也会很不幸的遇到一两个路过的妖物,那可就惨了。那些咒语仿佛不能起什么驱魔的
作用,更像是一种妖物间骂人的语言,听到这些话都要捉弄他们,把他们的帽子打掉,伸脚绊他们一个跟头之类的,最过分的也不过是把他们倒提起来,扔到门口。
每次看到那些骗子被吓得屁滚尿流的时候,我都开心得拍手大笑,我的父母就会露出更加恐惧的眼神。他们会背地里窃窃私语,偷偷哭泣,叫我怪物……
怪物,就是我最早的名字。
他们的眼神渐渐从恐惧变成了厌恶,仿佛我真的像那些骗子们在外传言的那么不祥,会给这个家庭带来灾祸。从那时起,那间屋子里就再也没有阳光,总是一个男人在沙发上闷闷喝酒,女人在角落里抱着肩膀哭泣。他们争吵、撕扯,埋怨对方是造成不幸的原因。
于是我被送走了,送到了祖母的小房子里。她以前肯定是个美丽的女人,清晨总是会在镜子前把满头银发梳理很久。她从没有在我面前露出过惊恐的眼神,她总是很疼我。为了哄我睡觉,每天都像变魔术似的变出不同的糖果,水果味硬糖、牛奶花生酥糖、盐水太妃糖、杏仁儿巧克力,每天几乎都能换一个口味。为了能吃到下一个口味的糖果,我总会努力地睡着,期待明天来临。
又一天的清晨,我醒来时她还在睡着。父母带着穿白色制服的人来敲门,冲进里屋把她用担架抬走了。他们交谈着,说她是得了心脏病,昨天夜里已经过世了。
可我不相信,她分明还坐在梳妆镜前梳着那头银发呀?为什么你们说她死了呢?我第一次大哭,拉着他们的裤腿想要阻止担架被抬走,拼命地给人们指着她坐的地方。
所有人都惊呆了,母亲尖叫着逃走了……父亲如死灰地看着我,眼神已经彻底绝望了。我坐在地上呆呆地看着祖母慢慢梳好头发,依旧慈爱地对我微笑,转身走出充满阳光的窗外,从此消失不见……
人们从祖母家找出了一大袋没有吃完的糖果,那是她为我留下的。那天父母带着我走了好远的路,来到一座胡同里的荒宅门口。他们把那袋糖放在我手里。
“等到糖吃完,我们就回来了。”
说完他们就离开了。其实我心里知道是怎么回事,你知道水银妖瞳那种东西,能看到的不仅是鬼怪,还有别人的心……但我没有哭闹,我只能等他们,除了他们我就再也没人可等了。
我打开袋子,一颗颗地剥糖塞进嘴里,塞得满满的。吃完了一颗就再剥开一颗……荔枝味、菠萝味、大白兔奶糖、山楂软糖、红豆酥糖、巧克力硬糖……
从日出到日暮,糖纸已经撒了一地。吃完所有口味的糖,他们就该回来了吧?就像奶奶说的,吃完这个口味的糖,我就要睡着了,睡着了明天肯定还有新的糖果。
直到袋子里剩下最后一颗糖,我把它捧在手心里,早已吃不下了,可是还是坚持着把它剥开。我想也许剥开它爸爸妈妈就会出现在那条路的尽头呢……也许那是一颗魔法糖呢……可我的眼泪哗哗地往下流,怎么也忍不住……
就在这时,身后有人拍了我的肩膀。
她站在月光下,脸上枯瘦,一点血色都没有,根本就是个鬼。她恶狠狠地看着我,像是随时会扑上来把我给吃掉。
可我长着水银妖瞳啊,我既能看得出她不是人类,也能看到她的心,她的心碎成一片片的……就像是被砸碎的玻璃。
那就是我跟姑姑的相遇,那时候我很孤独,她也很孤独。
后来我们就在一起生活了,我叫她姑姑,她叫我阿秀,阿秀其实不是我的真名,但她觉得我像个女孩子,就坚持要给我起个女孩子的名字……你知道女人固执起来有时候是很难缠的。姑姑从来没有告诉我她是个妖物,我也一直不戳穿,我们都想过那种正常人的生活,所以我们两个怪物都伪装成正常人给对方看。
有姑姑真好,她每天都会带着我走过飘着落叶的巷子去买糖。
其实姑姑是个笨蛋啦,她特别不会哄孩子的,她就以为给我买糖我就开心了。
可是有姑姑真好,虽然她是个笨蛋妖物……
阿秀眼中的银色渐渐褪去,黝黑的眸子里流下泪来。
林夏推开龟裂的木窗,她需要新鲜空气,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这里变得那么闷。从来没有一个故事能让她像现在这样,心中汹涌着万语千言,却说不出哪怕一个字。
她没来由地想起白起说过的某句话来,白起说这世间的好故事都像酒。
白起很喜欢读书,林夏就找他帮忙看本子,那是某个公司找她试戏的本子,号称是某名编剧写的,名编剧见林夏的时候抓着林夏的手不放,吞着吐沫说林小姐这个角色我是特意为你写的啊,你可千万要来演,我亲自给你讲戏!
白起看了一眼就把本子放下了,……地说好故事都像酒,有的醇厚,有的清冽,最好的故事却像烈酒那样,将你烧得疼痛,不由得就像对着风大口呼吸,只有冷风能让你平静下来。林夏说那这个故事算什么酒,白起说,我对这本子的最高评价也只是醪糟而已。
此刻林夏终于明白了白起的意思,听完穆媄和阿秀的故事
,她觉得自己吞下了一杯滚烫的烈酒,酒精在血液中燃烧,无从倾吐,只能大口地呼吸。
“夏姐你帮帮我,你跟白大夫说,我愿意拿我最珍贵的东西去换姑姑!”阿秀说。
“废话!我不帮你帮??我们金刀林家……”林夏说到这里忽然愣住了。
窗外乌云层叠,像黑色巨龙的腹鳞,狂风从远空呼啸吹来,夹杂着血腥的气息。紫电掠空,雷声滚滚而至,紧跟着暴雨如同弹幕一般从天而降,仿佛要将整个世界击垮。
霹雳在正屋的房梁上炸开,屋瓦瞬间飞洒。那根房梁早已支撑不住屋顶的重量,马上就要坍塌,可穆媄还在屋里。
“天……天劫!”阿秀喃喃。
林夏给吓傻了,这就是天劫么?这就是穆媄说的天劫?这世间的妖物,万般修行都逃不过的劫数,那是天道规则!
阿秀已经冲了出去,林夏紧随其后,暴雨倾盆,前方已经看不清路。
他们冲到正屋门口,却发现房门已经紧紧锁上了。
“姑姑!姑姑!开门!开门!”阿秀拼命地捶门。
“滚!”穆媄在屋里?喝,她从未这么声色俱厉,仿佛又变成了当年的凶灵,“滚!你本就不属于这间屋子!滚!”
“这……这就是天劫?快出来!房子要塌了!”林夏帮着阿秀捶门。
阿秀用尽力量撞门,却被一股看不到的力量生生弹进了院子里。
“林小姐,带阿秀走!”穆媄的声音如古井不波,“我的寿限已到,躲不过去了,此处都是老屋和古木,山后还有墓葬,妖物不止我一个,这些年是我安镇于此,它们才不敢造次。可我人死灯灭,它们定会蜂拥而至吞噬我残存的精气,你和阿秀留在这里,也会变成它们的食物!”
林夏大吃一惊,扭头看向大雨之外的黑暗,果然妖气弥漫,模糊的黑影正用一双双贪婪的暗紫色眼睛望着她和阿秀,这种情况下阿秀的水银妖瞳也没用,他毕竟只是个孩子,最高等级的妖瞳在他身上也发挥不出作用,那些凶灵不怕。
林建南说凶灵中最低等的那种已经丧失神智,唯一的心愿就是吞噬血肉和精气,一旦失去穆媄的保护,它们就会如群狼般冲破院墙的界限。
当断不断这种事不会发生在老林家的人身上,林夏踩着高跟鞋一个虎跳,太公摆旗,把阿秀拦腰抱住,想要把他带走。可孩子死死地抓住了房门。
“滚!”穆媄怒吼。
“不滚!”阿秀死犟。
“早知道你这么麻烦,我就该在你来的那年就吃了你!”门缝中看去,穆媄面色枯槁,眉心煞红,獠牙毕露,“你这个蠢货!我何尝对你有什么好心?我只是等你长得大一些肥一些好享用你的血肉而已!”
“姑姑,”阿秀哭了,“你别骗我啦,你其实是个笨蛋啊,你每次发狠我都想笑,我只是装作害怕你而已……”
穆媄愣住了,片刻之后,她重新恢复成那个风华绝代的少女,眉间永远带着一抹清愁。
“阿秀,姑姑真高兴遇到你。”
“我也很高兴遇见姑姑!我好开心!我好开心的姑姑!”阿秀扒在门缝上,拼了命地往里看,“姑姑你不要离开我,你也离开我我就真的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
他知道怎么也不可能打开那扇门,穆媄是屋灵,除非她魂飞魄散,否则门绝不会打开。
“可孩子,我们的缘分尽了,世间的缘分,总有尽时。”穆媄从门缝里伸出那只透明般的素手来,轻轻抚摸阿秀的脸蛋。
“不!”阿秀嚎啕大哭。
又一道紫色霹雳凭空劈落,大屋缓缓地倾斜起来,倒塌只是一瞬间的事。
逃走只怕也来不及了,林夏绝望地看着门口,凶灵们随时都会冲进来。
这时尖利的刹车声斩破了风雨声。
滂沱大雨中,一片白光闪过。那是车灯,一辆出租车缓缓停在大门口,车门打开,一只穿着黑色高帮皮鞋的脚踩在雨中,一柄透明的塑料雨伞旋转着撑开,身穿白色西装的年轻人冷冷地扫视周围,似乎很不喜欢这个环境。
他叼着一根过于修长的烟,素白的手和伞柄之间几乎看不出界限。
烟雨胡同18号诊所,主治医生白起。
林夏怎么也想不到白起这个死人头会在这么要命的时刻出现在西山,对白大夫来说这完全不符合规则啊!白大夫的规矩包括晚上十点雷打不动一定要睡觉,而这个时候林夏往往还在自己屋里听着音乐扭动呢。
“我说大哥,你这个地方太偏僻了,我回去也拉不到客,你这个钱得给双倍。”出租车司机嘟嘟哝哝地抱怨。
林夏心说大哥你白痴啊!你看不出这个地方很很很很很不对劲么?你没有觉得鬼气……么?你没有觉得芒刺在背么?还要什么双倍租金你赶快踩一脚油门走你的!这地方只有白起这种变态和我们金刀林家的继承人能镇得住啊!
可从白起下车的那一刻开始,万灵寂静,那些磨牙吮血的妖物好像都蜷缩了身体,从院墙上方消失
了!
“一会儿我还回城里,等我一下。”白起摸出考究的长钱夹,摸出几张大钞递给司机。这没想到这家伙房租不肯提前交哪怕半天,钱包里那沓钞票却是真厚。
白起打着伞穿越院子,他所到之处,狂风暴雨忽然变作绵绵春雨,打在青石板上沙沙作响,春雨贵如油。
仿佛为了迎接他的到来,雷电隐遁在了乌云背后,狂风暂缓了步伐,若不是同住太久清楚这家伙的臭脾气,林夏几乎要以为自己正在演韩剧,痴恋自己的贵公子在千钧一发之际带着保镖到场为自己解围,此时导演若不说停,她就该冲上去献吻了……
林夏神情恍惚地看着白起走到自己面前停下,一袭白衣站在和风细雨中,撑着一柄透明的长伞,眼睛澄净得像是瑞士的湖泊,漆黑的额发上沾着水珠。
见鬼……这时候该怎么开腔?表演课上没学过啊!林夏傻眼了。
“抱歉,今天确实是我的错。”白起……地说。
我的娘亲上帝老天爷嘞!白起道歉了,死人头白起道歉了!林夏完全错乱了,心说你也知道拒绝人家可怜的怪物娘俩是不对的吧?哦对不起,阿秀你不是怪物,你们也不是娘俩……
“银行排队的人很多,所以这个月的房租没能按规定时间支付。”白起打开随身的信封,“我只能用现金方法支付,请点一下,再次致以歉意。”
神?病!你是为了交租晚了而道歉么?你有没有人性啊大哥?你没看到刚才感天动地的一幕吗?
白起冷冷地扭头,看了一眼院子东南角的方向,最魁梧扭曲的黑影还在那里游移,暗紫色的瞳孔中闪着贪婪的光。还有凶灵不愿意放弃血食。但随着白起的目光到达,它低低地嚎叫了一下,狂奔着北去,背影如狼而脚步如巨猿。
林夏忽然明白了为什么白起进门的瞬间那些趴在院墙上的凶灵好像都变矮消失了,它们不是变矮,是害怕得跪了下去……
这个死人头到时,竟然群鬼辟易!这种级别的租客还按时交租,林大小姐觉得自己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
柒、糖
风雨还在继续,火炉中烧着大块的木头,发出噼啪噼啪的响声。
阿秀默默地坐在火炉前,白起端坐在屋里唯一的一张椅子上,双手交叉在胸前,这家伙就是这样,永远保持着他高高在上的气场,即便在深山老林里也不例外。林夏曾经鄙夷地说,就冲白起那装逼的劲儿,就算把他扒光了扔到泥潭里,捡到他的人也会第一时间把他送到附近的五星级酒店,看看是不是那里丢的客人,而不是把他送往救助站。笑笑说这就对了嘛,贵公子就是脱光了都贵!
“我们交谈的先决条件是,别问我是谁,也别说废话。”白起直视阿秀的眼睛,仍是那古井不波的神情。
阿秀点了点头。
“那你可以问了。”
“姑姑怎么样了?”
“我给她服了一颗阿司匹林和一颗苯巴比妥,现在她睡着了。”白起……地说。迄今为止只有他出入过穆媄的屋子,他出来之后灯就熄了,里面静悄悄的,倒塌到一半的房子就歪在那里了,仿佛一处荒废的矿洞。
拜托那是个屋灵好么?阿司匹林和苯巴比妥对她有用?林夏傻了。
“毕竟曾是人类,人类能用的药对她还是管用的。”白起立刻解释了林夏的疑惑。
“你愿意救姑姑么?”阿秀盯着白起的眼睛。
“那要看你了。”白起……地说,“我偶尔也会破例,但不能破得太厉害,比如用你最珍贵的东西代替你姑姑最珍贵的东西,作为交易的条件。现在让我看看你的勇气,拿什么来和我交换。”
阿秀迟疑了一刻,摇头:“我什么都没有,我只有姑姑,可姑姑我是绝对不能换给你的!”
“不,你有,好好地想。”白起说,“但不要想太久,我没时间等。”
一大一小两个怪物默默相对,最后是阿秀低下了头。
阿秀俯身钻进床肚里去了,爬出来的时候,他拖着一只棕色的旧皮箱。
这小家伙还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宝贝?林夏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阿秀吃力地把箱子摆在桌上,打开皮扣,林夏眼前一亮,箱子里装的竟然是五颜六色宝石一样的东西。随着箱子打开,这些“宝石”倾泻而下,像是千万道绚丽的彩虹。破旧昏暗的厢房忽然间就变成了童话中的糖果屋,空气中浮动着甜甜的香气。
糖果,满满一箱糖果,裹在透明玻璃纸里的红色水果硬糖、裹在白棉纸里的牛轧糖、裹在糯米纸里的奶糖……每种糖就几颗,成百上千种糖,成千上万颗,林夏小时候也算是个喜欢吃糖的女孩,却从没想过世间竟然有这么多不同种类的糖。
即便是以卖糖果著称的王府井百货商店只怕也没有这么多种糖果,为了收集这些糖果,阿秀得跑遍多少糖果店?
“都是姑姑给我买的。她很笨的,总想用糖来哄我开心,她以为我是个小孩子,吃糖就会开心,所以她每个星期都带我出门去买糖。开始她要
走几里山路去山下的小卖部买。然后她学会了坐公共汽车去镇上的商店买。有一次她跟我转了好几趟公共汽车和地铁,去了市中心的百货商店,我们回来的时候背包里塞满了糖果。”阿秀轻声说,“其实我根本不喜欢吃糖,我来的那天那么努力地吃糖,只是想着赶快吃完糖的话,也许爸爸妈妈真的会回来接我……”
“但我从来没告诉她,虽然我不喜欢吃糖,可跟她出去买糖是我最开心的事。她以为我有糖吃就会开心,她也觉得开心,可我是知道她开心,所以我也开心。”阿秀的眼泪再度流了下来,“我最开心的时光都在去买糖的路上,姑姑?着我的手,我也?着姑姑的手,她害怕我摔倒了,我害怕她被陌生人吓到。”
林夏的目光迷离,眼前浮现出一条长满枫树的山路,明艳如古?的女人和低头看着脚尖的少年并肩而行,枫叶飘落在两人的肩上,他们走得很慢很慢……很慢很慢……
“这是我最珍贵的东西,虽然它们不值什么钱,我用我最珍贵的东西跟你交换,白大夫,求你救救姑姑!”阿秀的声音已经嘶哑了。
“还不够。”白起……地说。
“还不够?”阿秀愣住了。
“有很多病人来我的诊所治病,也答应支付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却犯了和你一样的错误,他们没弄明白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某些病人会拿出他们最珍贵的收藏品,有些病人会拿出他们的房契地契,甚至有过病人说他最珍贵的东西是他的未婚妻,他愿意把他的未婚妻转让给我,只要我治好他的病。”白起的神情和声音都极尽冷漠,“可还不够。”
“还有人给你送女人?好不知廉耻!”林夏脱口而出。
“其实答案很简单,”白起抬头看向阿秀的心口,“你最珍贵的东西,藏在你的心底最深处,像是仙树灵根,慢慢地生长。你一旦舍弃那东西,就再也取不回,你心里的某一块从此就空了。”
“喂喂!讲话要考虑到听众的理解能力好么?”林夏没听懂,傻着眼看看这个看看那个。
阿秀微微战栗,下意识地抚摸自己的心口。
“这些糖对你来说虽然很珍贵,但你把它们全给我也不要紧,穆媄康复了之后还会给你买,可有些东西,是你一旦给了我就再也没有的。”白起说,“我想你已经明白了。”
漫长的沉默,阿秀紧紧地抓着自己的心口,慢慢地向着怀中摸索。最后从贴胸的内袋里他又摸出了一颗糖,看他脸上的神情,简直像是从血肉中抠出什么东西似的,疼痛难当。
一颗普普通通的水果硬糖,透明糖纸已经发黄,透过去可以看见里面的糖块呈半融化的状态。林夏忽然明白了这颗糖的来历,悄悄地打了个哆嗦,难怪阿秀拿出这颗糖的时候那么艰难,因为这是天上地下唯一的一颗。
父母给他的最后一颗糖。
“这些年我一直留着它,因为还有一点点希望,我想我还没吃完糖呢,吃完糖爸爸妈妈就回来接我了,他们是逗我玩呢,他们一直在山里游荡,只等我吃完了糖就会从山里走出来,接我回家。”阿秀呆呆地望着手心的糖,声音那么轻,仿佛害怕惊醒了糖中沉睡的精灵,“可我不敢吃,如果真吃了这颗糖,他们没出现,最后的希望都没有了。”
明明那么早慧的孩子,早就看懂了父母的心思,也沉默地接受了这个结果,却仍旧无法放弃那个自欺欺人的希望。
这次阿秀没哭,林夏的眼泪倒是落下来了。
“舍不得么?”白起的冷静已经到了残忍的程度。
“没有,只是有点难过。”阿秀把糖放在白起的手心里,挥挥手,像是挥别了所有过去,“可我现在有姑姑了,虽然她是个很笨的妖物,可我只有她。我要让姑姑活下去,再难过的事情,我也会去做。”
不知何时,白起的手中已经多了一只青铜古爵,龙鳞凤爪。他从怀中取出一个扁平的酒罐,把里面醇厚的苏格兰威士忌倒入酒爵中,把那颗糖剥开,用白得透明的两根手指拈着,空悬在酒爵的上方。
“最后一个机会,交易的代价是这颗糖果,没问题么?”白起冷冷地问。
“没问题,我……已经有姑姑啦。”阿秀小声说,“我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我就不害怕了。”
他这么说的时候仍旧紧紧地抓着自己的心口,想要割舍过去哪会不疼痛呢?绝不是他说的那么轻松了,但他能忍,他自己说过的,为了这个世间他真正的那个亲人,再难过的事情他都能忍。
“很好。”白起松开两指,那颗糖落入酒中。
说来也奇怪,一颗半融化的水果硬糖,最廉价的几种零食之一,如今市面上都不销售了,小孩子也看不上眼了,可它和酒液接触的刹那,清香泛起,林夏几乎误以为自己正面对着满池莲花。
那颗糖缓缓地坠向酒爵的深处。能够一手持握的酒爵,却深得像是井,它坠落了很久很久,一路留下黄金色的液体,在酒中慢慢弥散开来,像是一缕金色的血。在到底之前,糖已经完全融化了。
白起端着
这杯金黄色的烈酒,低头看着那颗糖留下的轨迹——那道金色的线仿佛烟雾般在酒中摇晃——……地说:“我有个朋友,他说过一句很?典的话。他说人和妖物都会犯同样的错误,把心困在自己的孤城里。勇敢的人最终能凭自己的力量走出孤城,脆弱的人却做不到,那么他唯一的解救就是打开城门放别人进来。”
他仰首饮尽了那杯酒:“交易达成,你失去的东西再也取不回来,但我会治好你姑姑。”
林夏没听懂,懵着左看右看,阿秀倒像是听懂了,轻轻点头。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似乎醉了的白起一直望着炉中的火,低低地唱着一首古歌,似乎是首很古老的诗词,林夏只听懂了其中的两个字,“蓬莱”。
她恍然失神,只觉得那个是个很古老又很熟悉的名字。
出租车穿梭在雨后的城市中,白起和林夏并排坐在后座上,收音机里放着寂寞的老歌,一遍遍反复。
“我说怪物,不是说越强的妖物越会招惹天劫么?我看你作为妖物还蛮强的样子,怎么天劫找上穆姑姑而不是找上你?”林夏问。
“那不是天劫,如果天劫真的开始了,我也没法阻止。”白起面无表情地回答。
“不是天劫?”林夏愣住了,“那打雷闪电的是什么?”
“打雷闪电的当然是雷阵雨了。”
“雷雷雷……雷阵雨?”
“天劫的雷如果降下,还能容你们在那里生离死别?”白起端坐着目视前方,“那种雷名叫狱雷,来自天空的最高处,狱雷的核心已经在天心中旋转了几百万年,吸取天地间的灵气,越来越强。它宽广得就像海洋,世人也称它为雷池恨海。它是天道的象征之一,以你们的程度,别说接近狱雷,哪怕是在地平线上眺望它,眼睛都会瞎掉。”
“哎呀!我还以为她今晚必死呢!瞎担心了一场!”
“原本是必死的,她连普通的雷阵雨也扛不过了。”
“你收了人家的糖……可要说话算数给人治病!”林夏气势汹汹,“不然我叫你下个月就搬家滚蛋!”
“她的病我可治不了。”白起……地说。
林夏先是惊呆,接着震怒,最后变身成喷火暴龙:“姓白的,你坏蛋!”
白起冷冷地说:“穆媄的灵体其实没有任何病症,她并不需要我的治疗。”
“可是……可是她看起来分分钟都会死啊!”林夏懵了。
“那根房梁。”白起说。
“屋梁?”林夏对那根屋梁略有些印象,看似不是普通的木材,但是年久失修满是蛀洞。
“那间老宅之所以会化身出屋灵,是因为堂屋的那根屋梁。那是一根千年的金丝楠神木,本身就是有灵性,?本可以自行演化为妖物,但是沾染了穆媄的怨气,灵气和怨气融为一体,才会让穆媄变成屋灵。房梁是屋子的脊椎,房梁要塌了就像人的脊椎患病,屋灵便会呈现出将死的状态。”白起摇头,“这不是我的专业特长。”
“可你已经答应阿秀了!”要不是在车里,林夏已经急得跳脚了。
“我没办法不代表别人没办法。”白起将一张纸片递给林夏,“事情我都安排好了,打这个电话,对方是我的朋友,穆媄的‘病’他能治。”
“你可别是随随便便把人家大美女扔给别的大夫吧?”林夏接过名片,将信将疑。
“在我饮下那杯酒的瞬间,交易已经达成,我会把完好的穆媄交还给穆秀。”白起……地说,“如果我没有完成承诺,你有权把我从烟雨胡同18号赶出去,这样可以了吧?现在如果没有别的事,我要休息一会儿,早晨九点钟诊所还要开业。”
白起低下头,秒睡。
“喂喂!死人头你说清楚,这人是什么科的大夫?他怎么称呼!这电话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要不要加区号?”林夏摇晃他。
白起竟然已经睡熟了。
林夏忽然从车窗的倒影里看见白起的侧脸,心里微微一动,竟然把这个死人头折腾到了天快亮,这还是林夏第一次看见这位作息规律精确得仿佛钟表的白大夫晚睡。一定很疲倦了吧?
“说睡就睡,?本还想说请你吃顿火锅谢你……”林夏嘟哝。
“停车!”白起忽然睁眼。
司机吃了一惊,出租车在积水中急刹,白起径自开门下车走向路边。
“你脑子短路啦?这是要搞哪样?”林夏从车窗探出头?吼。
“不是说吃火锅么?”白起指了指前方的铺子,浓密的炊烟正从炉膛中升起,天将破晓,早餐店摸黑开门营业,烧饼师傅正把粘好芝麻的面饼贴在炉膛内,一股焦香扑鼻,“我去买几个烧饼当主食,这家的烧饼不错,香脆掉渣。”
捌、蓬莱之舟
清晨,西山。
废墟前面的路牌被擦亮了,这条胡同竟然有个很美的名字,叫樱花胡同。
车辆轰鸣人声嘈杂,头戴安全帽的工人们进进出出,用推车搬运出废墟里的石块。堵在胡同口的卡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