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如此类的刺激与屈辱,使这位姑娘痛感赣州地委和公检法部门欺骗了她、损害了她。`咸′鱼^看+书/罔¢ ¢追*蕞*新-章,踕?她接连向赣州地区、江西省、中央有关部门申诉,并到北京上访,要求改变这个“是非颠倒”的结论。
1973年11月,公安部和江西省公安厅,把李九莲的申诉状转到了赣州地区公安局,要求对她的问题必须进行复查。地区公安局拖延了三个多月,它的一位负责人对这份申诉状和上级领导机关的批示看也不看,就在上面批了四个字:“此信暂存”,然后束之高阁。
1974年春天,“批林批孔”。多次通过正当途径申诉均如雪落沧海的李九莲,不得不请一些较好的同学,帮她写出一张《反林彪无罪》的大字报,张贴在赣州公园的围墙外,要求赣州地委和公检法机关为其修改“现行反革命”、“敌对矛盾”的结论,为她的三年冤狱彻底平反。
这一举动,立即涌起广泛的同情与声援的热浪。赣州市和赣州地区数以万计的工人、干部、学生、市民、知识分子,纷纷集会和张贴大字报支持李九莲。,2¢c+y+x*s′w¨.′c?o`m~他们还自发组织了“李九莲问题调查研究会”(下或称“李调会”),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并在群众集会上,与地委书记杜昭等人进行了激烈的唇枪舌战。地委不但断然拒绝了这一情理齐备的要求,反而以“反革命翻案”、“破坏批林批孔运动”等新加的罪名,于1974年4月,再次拘捕了李九莲,将其押往兴国县。原由是她既在兴国县画眉坳钨矿劳动,应由兴国县县委及县法院审理处置。
兴国县,明代“海青天”海瑞在这儿当过知县。四百多年来,海瑞为官清廉、办事公正、屡屡平断冤狱的故事,一直在这一带广泛传颂着。因而这里很多人都明白:李九莲是个大冤案。兴国县委领导拒绝受理。他们推辞说,李九莲在赣州市张贴大字报,她的家又在赣州市,这件事理该由赣州市研究处理。两地互相推诿,“李调会”的众多群众又涌向拘禁李九莲的所在,强烈呼吁释放李九莲。程世清随着林彪倒台之后,有人又一次打电话,请示在江西临时掌权的省军区负责人陈昌奉。毛泽东的这位老资格警卫员再次以省委名义下令:不准释放李九莲!
有了陈昌奉的坚决撑腰,赣州地委的腰板更加强硬了起来。,衫?叶`屋? !首~发+他们指责兴国县委没有党性,犯了原则性错误,随之派人去兴国县,把李九莲押回赣州。但在1975年5月,赣州地区“公检法”仍以兴国县法院名义,判处李九莲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恶攻英明领袖华主席”死难者昭雪矛盾进一步激化,她成了“恶攻”分子
李九莲与赣州地委及地区“公检法”之间的矛盾更加激化。她认为他们已不是共产党,而成了国民党;他们实行的不是无产阶级专政,而是法西斯专政,因为共产党和无产阶级专政,绝不迫害自己人。她拒绝在所谓的《判决书》上签字,也不上诉,并立即绝食以求一死。从赣州市的第二监狱,到江西北部鄱阳湖畔的珠湖劳改农场,她断断续续地绝食七十三天。
1977年1月底,劳改农场的犯人们按照一年一度的惯例,进行对上一年度的“年终评审鉴定”。在开评审小组会时,李九莲鉴定中的第一项“我的政治态度”尚未写完,到会“监督指导”的管教人员却对她说:“没有完全写好也不要紧,可以先说说已经写了的。”李九莲拗不过,只好照本宣科。她首先对周总理、朱总司令、毛主席在一年中相继辞世表示悲痛,继而对“现在的当政者华国锋在某种程度上背离了毛主席的一些教导和政策”进行了批评,接着说“在毛主席逝世时我就说过,‘寄希望于江青’……”在场“监督指导”的管教女干部即刻厉声喝道,“不许放毒”,一把夺走了李九莲手中的鉴定草稿。
这位管教女干部和女犯小组中的积极分子,都指责李九莲在进行“反革命煽动”。而李九莲却泰然自若,早把个人的生死置之度外。她的未及读完的鉴定草稿上这样写道:
“毛主席历来提倡党的集体领导……华国锋却把党政军大权独揽于一身……华国锋借口反对‘四人帮’,取缔了‘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破坏了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暴露了他自己就是资产阶级野心家。
“华国锋在毛主席逝世后,身为党中央主席,没有召开过一次党的会议……无视党的领导作用,妄图用暴力和血腥政策来强迫党员和人民的意义,借口批判‘四人帮’把党搞乱了,把军队搞乱了……
“……如华国锋按自己的政策路线走下去,能把党事、国事办好,我是拥护的……”
很显然,李九莲的这份尚未写完的鉴定草稿中所持的观点,与她第一次被捕前对“文化大革命”的怀疑与否定的清醒认识是截然对立的。她为什么会这样,本是不难明辨的。
1977年2月22日,中共中央以“中发[1977]六号”文件的形式,转发了铁道部于当月中旬下达的《全国铁路工作会议纪要》。《纪要》主张:“对攻击毛主席、华主席和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现行反革命分子,要坚决镇压”;“对极少数罪大恶极、证据确凿、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则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