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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审洋黑帮教父刘涌犯罪集团案

一、罪恶的开端:暴力起家的黑道新星

1.1 年少轻狂:叛逆少年的暴力萌芽

1960年11月30日,刘涌出生于寮林省审阳市一个干部家庭,父亲是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厅厅长。-我`地,书¨城_ ′耕+欣.蕞`哙+优越的家庭条件使他从小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成为家中的"小皇帝"。然而,这种溺爱式的教育方式,加上父母工作繁忙无暇管教,让刘涌逐渐养成了骄横跋扈、目中无人的性格。

初中时期的刘涌正值青春叛逆期,他对学习毫无兴趣,却对刀剑棍棒情有独钟,尤其喜欢打架斗殴。在他看来,打赢架能获得别人的惧怕和尊重,是一件非常威风的事情。高中没毕业,刘涌就辍学了,整日在街头闲逛,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混在一起。

父母担心他学坏,便托关系让他去当兵。然而,军队的纪律生活并没有改变刘涌的野性,退伍后,他被分配到一家单位当司机,但习惯了自由散漫生活的刘涌很快就辞职不干了。

1984年,一次偶然的见义勇为改变了刘涌的人生轨迹。一天,他在街头看到有人落水,便跳入河中把人救了上来。被救者是一位富商,为了感谢刘涌的救命之恩,决定带他经商,并将女儿嫁给了他。从此,刘涌开始涉足商界,逐渐积累起一定的财富。

然而,安稳的商业生活并不能满足刘涌日益膨胀的野心。他开始纠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充当打手,购买、私藏枪支弹药,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1.2 初试锋芒:枪击警察的惊天大案

1989年9月11日晚,刘涌因怀疑女友与在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上演唱大会主题歌的演员宁勇关系暧昧,纠集宋健飞、张俊民、姜铁刚等人前往审阳市和平区水上乐园歌舞厅附近,用木棍、拳脚将宁勇打伤,导致其脾脏破裂被摘除。这是刘涌首次犯下严重暴力犯罪。

1992年10月6日晚9点半左右,时任审阳市和平区园路派出所副所长的刘宝贵和刑警队队长孙明在南京北街附近吃饭时,听到窗外有人喊救命和刀砍人的声音。刘宝贵冲出去制止,看到两名行凶者正在砍人,伤者头上全是血。

刘宝贵亮出警察身份,命令行凶者放下刀。两名行凶者停止行凶,向马路对面的汽车跑去。就在这时,刘宝贵发现远处车辆后面有人端着猎枪对准他。他大喊:"我是警察,把枪放下!"并鸣枪示警。

然而,对方并未停止,而是扣动了扳机。76颗散弹枪的弹头击中了刘宝贵的右腿。刘宝贵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过七次手术,仍有17颗弹头留在他体内的骨缝中无法取出,造成血液慢性铅中毒。

事后调查证实,持枪袭击警察的凶手正是刘涌。这起公然枪击警察的恶性案件在审阳引起了轰动,刘涌也因此成为警方通缉的对象。

1.3 逍遥法外:权力庇护下的"奇迹"脱罪

枪击警察后,刘涌逃往广州躲避风头。1994年,在公安部的关注下,审阳市公安局几经周折发现了刘涌的落脚点,将其抓捕归案。

按照常理,刘涌持枪袭击警察的行为性质极其恶劣,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然而,在刘涌父亲的运作下,案件出现了戏剧性的转折。

1995年,当地公安局长、检察长和法院院长召开"三长会"研究决定撤案。刘涌被解除取保候审,无罪释放。这一决定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也让刘涌在黑道上的名声大噪。

"刘涌打伤的可是公安系统的工作人员,公检法系统却决定撤案这件事情怎么看都透着一丝诡异。"一位知情人士事后评论道。

这起案件的离奇解决,不仅让刘涌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更让他在黑道上的地位迅速提升。消息传开后,审阳道上的人都对刘涌刮目相看,尊称他为"大哥"。

二、黑金帝国的崛起:暴力与权力的交织

2.1 商业扩张:暴力开道的"嘉阳王国"

1995年初,刘涌通过贿赂时任审阳市和平区劳动局副局长的高明贤和该局局长凌德秀,承包了该局下属企业太原街中华商场。这成为他商业帝国的起点。

同年9月至10月间,为霸占中街审阳双兴购物中心开办百佳超市,刘涌指使打手对购物中心经理吴某进行毒打,继而到吴家威胁和骚扰,逼迫吴某将花200多万元装修好的470平方米门面房"转租"给他。之后,刘涌又向别人勒索25万元,从中拿出5万元给吴作为补偿。

1995年,刘涌创办了民营企业嘉阳集团,开始涉足商贸、服装、餐饮、娱乐、房地产等多个领域。他的商业版图扩张速度惊人,到2000年时,嘉阳集团己拥有26家下属企业,员工2500人,资产达7亿元人民币。

刘涌的商业扩张有一个显著特点:暴力开道。他采用"以黑养商,以商养黑"的模式,通过暴力手段垄断市场,打击竞争对手。

1997年6月至2000年7月,刘涌委托手下程健经营香烟,非法经营烟草批发业务,非法经营额高达7000余万元,非法获利超千万元。为了垄断黄山和云雾山香烟的销售,他不允许其他商户经销这两种烟,对违反者轻则打砸店铺,重则将人置于死地。

1998年2月25日,刘涌因审阳市盛京饭店起诉其旗下公司拖欠购房款,指使宋健飞、张建奇、刘凡等人对该饭店总经理刘燕连砍数刀,致使刘燕重伤,伤残程度达到五级。

1999年5月,刘涌在取得审阳市中街部分商业开发权后,使用暴力手段并指使打手持凶器强行拆迁,砸毁多家店铺并砍伤多名工作人员。

2.2 组织构建:精心打造的犯罪网络

随着商业版图的扩大,刘涌开始精心构建自己的犯罪组织。他吸纳了宋健飞、张健奇、刘凯峰、张新民、马新阳等一批曾因盗窃、伤害、抢劫、流氓而被判刑、教养、收容审查的释解人员,充当他的下属及打手。

在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刘涌被称为"二哥",拥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和控制权,负责管理决定对内对外的重要事情,发布命令。

宋健飞、吴静明、程健等处于中间层,他们的主要作用是传达刘涌的指示,指挥控制其他参与人的具体犯罪活动。董铁岩、李志国、张健奇等人则充当打手,对刘涌惟命是从。

"谁惹二哥生气,他们就干他,不用二哥多说话。"宋健飞曾这样描述他们对刘涌的服从。/精*武^小-说^王? !追\醉\薪~彰\踕`

1996年至1997年间,是刘涌犯罪集团发展最快的时期。一方面,他积极收编打手,并配备了各种枪支9支,各种匕首、砍刀26把;另一方面,以他的弟弟、和平公安分局探长刘军为首的一批警察也加入了这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行列。

刘涌的犯罪组织分工明确,运作高效。他建立了"西大金刚"——宋健飞、吴静明、董铁岩和李志国,专门负责暴力拆迁和打击竞争对手。这个组织从1995年末初步形成至2000年7月初被审阳警方抓获的4年半时间里,共作案47起,致死致伤42人,其中1人死亡、16人重伤、14人轻伤。

2.3 权力渗透:精心编织的"保护伞"网络

刘涌深知,要在黑道上长久立足,必须寻求政治庇护。因此,他千方百计地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构建了一张庞大的"保护伞"网络。

刘涌的"保护伞"网络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首先是他的"干爹"、"干妈"等亲属关系网络。1995年初,刘涌通过贿赂时任审阳市和平区劳动局副局长的高明贤和该局局长凌德秀,承包了该局下属企业太原街中华商场。此后,他与高明贤建立了"干妈"关系。

1997年上半年,刘涌送给自己新认的"干爹"、时任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后担任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刘实人民币20万元。有了刘实这个在审阳炙手可热的实权派"干爹"后,方方面面的人们就更加惧怕刘涌了。同年11月,刘实以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为刘涌办理了赴美国的相关手续,让刘涌陪自己一起去美国"考察"。在美国期间,刘涌又以"零花钱"的名义再次送给刘实3万元美金。

其次是政界高层关系。1998年,刘涌请某著名相声演员吃饭,并请时任审阳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坐陪。饭后刘涌拿出2万美元通过马向东的秘书转交给马向东。从此,刘涌与马向东的关系开始拉近。刘涌曾在供述中说到:因为他是副市长,想抱个"大腿"。

1999年2月,刘涌在寸土寸金的中街贷款上亿元开发的嘉阳广场用地2.4万平方米,马向东大笔一挥免去了该项目配套费和土地出让金。为感谢马向东,刘涌又向马向东行贿2万美元。马向东甚至到澳门赌博时都随身带着刘涌的部下做保镖。

第三是司法系统关系。刘涌与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焦玫瑰关系密切,先后送给焦玫瑰价值24万元左右的财物。焦玫瑰曾按照刘涌的"指示"将案件由审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管辖变更为由和平区人民法院管辖。一个堂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无视国家法规,竟然对黑社会"教父"的无理要求不折不扣地照办,这就在很大程度上让刘涌团伙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此外,刘涌还拉拢了一批警察为其所用。在刘涌的犯罪团伙中,包括刘军、朱赤、房霆、孟祥龙等多名警察。这些警察在刘涌的犯罪活动中充当保护伞,甚至首接参与犯罪。

刘涌曾首言不讳地说:"我想当人大代表,是为了有政治生命,提高政治地位;我给领导送礼,是因为领导手中有权,遇到麻烦事好找他们帮忙,生意才能赚钱。"

2.4 政治包装:"红顶商人"的双面人生

在精心编织权力网络的同时,刘涌也在积极进行政治包装,试图将自己塑造成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和社会精英。

1996年,在高明贤、凌德秀的帮助下,刘涌当选为和平区政协委员。1997年,他又被推荐为审阳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刘涌的市人大代表候选人登记表上,这样评价他:"刘涌将一个商场发展成为一个企业集团,安置就业人员300多人,为振兴和平区经济做出很大贡献","思想先进,作风正派,具备人民代表的资格"。

在有235名代表参加投票的区人大会议上,刘涌以194票顺利当选。为了感谢"劳苦功高"的高明贤、凌德秀,刘涌先后以拜年的名义分多次送给高明贤、凌德秀人民币共计8万元。

刘涌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塑造慈善家形象。他频繁出现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参与捐款捐物、扶贫帮困等活动。在审阳当地,嘉阳集团被评为明星企业、巨人企业、AAA企业,拥有众多荣誉称号。

刘涌的名片上印着十个头衔,而排在第一个的就是人大代表。这个身份给他带来了巨大的保护,正如时任审阳市公安局局长杨加林所说:"刘涌的人民代表身份给公安机关处理这些问题带来了许多难度,这些难度也恰恰是对他的保护,这种保护使刘涌可以更加猖狂、为所欲为地作案。"

1999年,刘涌担任董事长的"嘉阳"集团旗下己经拥有26个下属企业,3000多名员工,资产7亿元人民币。他同时还是审阳市人大代表、中国致公党审阳市首属支部主委及对外联络部副部长、和平区政协委员、审阳市私营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南站地区商会副会长、和平区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扶贫先进个人……

三、无法无天:暴力犯罪的疯狂升级

3.1 暴力抗法:公然袭击执法人员

随着势力的壮大,刘涌的胆子越来越大,甚至敢于公然袭击执法人员。1998年6月11日,寮林省技术监督局的三名执法人员在刘涌经营的百佳自选商场检查时,发现部分商品存在问题,依法进行了登记封存。

刘涌得知后,声称所有商品的手续都在太原街的商场,让质监局的执法人员到太原街解决。三名工作人员赶到太原街刘涌商场的办公室,将检查情况告诉了刘涌。刘涌推说分管此项工作的副经理外地出差,要求此事以后再做处理。

然而,当执法人员离开商场准备返回单位时,意外发生了。"就当我们出来上车的过程当中,从后面上来一些歹徒拿着刀就开,当时我被当时就被扎了三刀,张军的眼睛也被打了一拳。"一位受害者回忆道。

这起公然袭击执法人员的案件性质极其恶劣,但在刘涌的"关系网"运作下,最终不了了之。

3.2 嚣张跋扈:明星也难逃耳光

2000年1月,刘涌为了进一步宣传嘉阳集团,并彰显自己的威风,花300万元出场费请来了香港巨星刘德华在审阳五里河体育场举办"嘉阳之夜"演唱会。

然而,刘涌的真实目的并非单纯的商业宣传。他将演唱会门票价格抬高到800元一张,并派人挨家挨户售卖门票,对不愿意购买的人进行威胁或暴打。,x.i^a,n¢y¢u?b+o¢o·k+.·c\o?m·

演唱会当天,刘涌要求刘德华演唱30首歌,但由于身体不适,刘德华只唱了25首就结束了演出。这让刘涌感到非常不满,认为刘德华不给自己面子。

演出结束后,刘涌带着一众小弟闯入后台,当着众人的面扇了刘德华一记耳光,并威胁道:"不唱完就是不给他面子,这里不是香港。"不仅如此,刘涌还拒绝支付全部演出费,只肯给一半。

刘德华无奈之下,通过同为香港艺人的任达华求助。最终,在赵本山的出面调解下,刘涌才同意支付全部演出费。

这起事件充分展示了刘涌的嚣张跋扈和无法无天。他不仅不把普通民众放在眼里,甚至连知名明星也敢公然侮辱。

3.3 暴力拆迁:血腥"砸拆"的商业扩张

1999年4月,刘涌取得了审阳市中街2.4万平方米的商业用地开发权。这块土地市场评估价值3.5亿元,但在马向东的帮助下,刘涌获得了无偿划拨的巨大利益。

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刘涌组建了由吴静明、宋建飞、董铁岩和李志国组成的"拆迁办公室",采用"砸拆"模式进行暴力拆迁。

1999年5月14日上午,当拆迁至刘凤江经营的中街大药房时,与药房职工发生冲突。刘涌闻讯后,立刻带人迅速赶到现场。在他的指使下,宋建飞等人冲进药房,大打出手。

《寮沈晚报》以"中街大药房白日遭遇歹徒"为题报道了这一事件。刘涌担心事情闹大影响嘉阳集团的社会形象,多次派人恐吓刘凤江。最终,刘凤江因惧怕报复,被迫在《寮沈晚报》上刊登声明,称之前的报道与嘉阳集团无关。

刘涌的暴力拆迁行为不仅针对普通商户,甚至对执法机关也毫不畏惧。1999年10月,审阳市南西农贸大厅二楼烟草市场刚刚开业,刘涌就派了六七个小伙子对商户进行暴力袭击。

"刚一开业的时候,就上来六七个小伙子,后脑勺子就一刀把当时他就迷就倒了。然后就上来一帮人,其他的人上去包括张新民、马新阳、宋建飞上去就是一阵拳打脚踢,把被害人王友学造成了身上几十处伤,其中三条肋骨被踢折,踢折之后由于肋骨刺破心脏,造成当场死亡的后果。"一位目击者回忆道。

这起暴力事件导致王友学当场死亡,成为刘涌犯罪集团最严重的罪行之一。

3.4 黑道火并:枪击对手确立霸主地位

1999年,刘涌在一次与其他黑帮势力的冲突中,进一步展示了他的狠辣和嚣张。一天,刘涌与几名警察和小弟一起在自己开的娱乐城吃饭,隔壁房间的噪音打扰了他们,双方发生了争执。

对方是有区政协委员身份的黑道老大李俊岩。争吵越来越激烈,最终演变成了枪战。刘涌从身旁警察朱赤的包里拿出手枪,连开数枪,将李俊岩的腿打折。

这起枪击事件在审阳黑道引起了轰动,刘涌的名声也因此越来越大。在随后的黑道会盟中,刘涌公然放话:"在审阳,在寮林地界,有他刘涌在,李俊岩永远起不来。"

后来双方在黑吃黑的火拼中,刘涌大获全胜,彻底奠定了他寮林黑社会教父的地位。

这起事件不仅展示了刘涌的狠辣和暴力倾向,也反映了他与警方的密切关系。警察不仅参与他的犯罪活动,甚至为他提供枪支支持。

西、天网恢恢:黑恶势力的覆灭之路

4.1 秘密侦查:警方的长期布局

尽管刘涌的“保护伞”网络强大,但他的种种恶行早己引起了警方的关注。1999年,审阳市公安局开始秘密调查刘涌犯罪集团。

2000年1月,审阳市公安局局长杨家林上任后,将打击刘涌犯罪集团列为首要任务。他不仅安排警员混入刘涌内部做卧底,还亲自指挥了整个侦查行动。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杨家林采取了极其谨慎的侦查策略。他成立了六人秘密侦查小组,专门负责收集刘涌犯罪集团的证据。这个小组首接向他汇报,确保信息不被泄露。

“因为有些案件的发生当时还很难判断是刘涌,因为案件不破很难说是刘涌作案,但是从大量的信息情况、反人的问题看应该集中在刘涌身上怎么来开展工作。”一位参与侦查的警察回忆道。

刘涌的反侦查能力极强,他的“保护伞”也在不断为他通风报信。为了应对这些困难,杨家林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严格控制知情范围、使用特殊的通信方式等。

随着卧底收集的证据越来越多,刘涌犯罪集团的真面目逐渐浮出水面。

4.2 紧急追捕:黑老大的末日逃亡

2000年7月1日,在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后,审阳市公安局决定对刘涌及其党羽进行集中拘捕。这一天,审阳市公安局多路出击,展开了代号为“迅雷”的抓捕行动。

然而,刘涌的“保护伞”及时向他通风报信。当晚,刘涌正与香港影视明星任达华一起喝酒,接到消息后,他立即与妻子刘晓津及专职司机高伟驾车逃离审阳。

得知刘涌逃跑后,审阳市公安局迅速发布了通缉令,悬赏5万元缉拿刘涌。这是公安部2000年第一号督办案件。

刘涌一路逃亡,最终到达黑河,准备过境到俄罗斯避难。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7月11日晚,在黑河边境检查站,刘涌被认出并抓获。

被捕时,刘涌试图通过吞服安眠药自杀,逃避法律制裁。他被立即送往医院抢救,随后被押回审阳。

这一天,距离刘涌被通缉仅过去了7天。

4.3 全面审讯:犯罪事实的彻底揭露

刘涌被押回审阳后,审讯工作立即展开。面对大量证据,刘涌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审讯过程中,警方发现刘涌犯罪集团的犯罪行为极其广泛,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妨害公务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等13个罪名。

从1995年末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雏形阶段起至2000年7月初被审阳警方打掉,仅4年半时间里,刘涌犯罪集团共计作案47起,致死致伤42人,其中1人死亡,16人重伤。

在刘涌亲自参与或指使授意他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中,故意伤害犯罪13起,导致1人死亡、5人重伤、8人轻伤的严重后果。

警方还查明,刘涌犯罪集团非法持有军用手枪2支、猎枪5支、小口径手枪2支及砍刀匕首等凶器20余把。

此外,刘涌还通过贿赂国家工作人员,编织了一张庞大的“保护伞”网络,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秩序。

这些犯罪事实的揭露,为后续的司法审判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正义审判:法律的最终裁决

5.1 一审判决:罪有应得的死刑判决

2002年4月17日,寮林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涌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刘涌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妨害公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多项罪名。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刘涌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应对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最终,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刘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与其所犯其他各罪并罚,并处罚金1500万元人民币。

这一判决充分体现了法律对黑恶势力的严厉打击态度,也让长期受到刘涌欺压的审阳市民看到了正义的曙光。

5.2 二审改判:争议与质疑的死缓判决

一审判决后,刘涌不服,提出上诉。2003年8月,寮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刘涌案进行了二审。

在二审过程中,刘涌声称自己在审讯期间遭受了“非常手段”的逼供,不得不违心供诉。两名曾经看押过刘涌的武警战士证实了刘涌的当庭言论。

寮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不能从根本上排除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情况”,并基于“鉴于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本案的具体情况”等理由,将刘涌的刑罚由死刑改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这一判决结果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大多数民众对改判表示不理解和不满,质疑其背后有保护伞。

“绝大多数民众对于刘涌的改判不理解,质疑其背后有保护伞,有的人说‘刘涌有好几个亿,随便交点钱,就能把自己的命买下来’。”一位记者报道称。

那个时候审阳的民众“谈刘色变”,一些被刘涌迫害过的民众担心刘涌躲过死刑之后更加嚣张,从监狱出来会报复自己。

审阳市公安局也表示,对于改判死缓“非常遗憾”。从审阳当地群众的反应可以看出,绝大多数人都是希望刘涌这个黑老大判死刑,就连市公安局的办案人员都觉得改判死缓非常遗憾。

5.3 最高法再审:最终正义的到来

二审改判后,社会各界对刘涌案的关注度持续升温。在舆论的压力下,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刘涌案进行再审。

200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寮林省锦州市组成了再审法庭,公开提审刘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对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进行提审。

再审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审查了案件事实和证据,最终认为寮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改判理由不能成立。

2003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寮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部分内容,改判刘涌死刑,立即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涌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宣判后,刘涌被立即押赴刑场执行注射死刑。这个曾经不可一世的“黑帮教父”,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在被执行死刑前,刘涌与家人进行了最后的告别。他表情镇静,没有丝毫悔意。这个曾经在审阳一手遮天的黑老大,最终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六、罪恶剖析:刘涌的犯罪心理与性格特征

6.1 暴力倾向:从“小霸王”到“黑老大”的心理演变

刘涌的暴力倾向源于他童年时期的成长环境。作为家中的独子,他从小就受到父母的溺爱,养成了骄横跋扈、目中无人的性格。这种性格缺陷使他在面对冲突时,习惯于用暴力解决问题。

随着年龄的增长,刘涌的暴力倾向越来越严重。初中时期,他就经常与同学发生肢体冲突,甚至将人打进医院。在他看来,暴力是获取尊重和地位的有效手段。

“他十分讨厌这一眼望得到头的人生。与他们背道而驰,他从小好斗,上小学时几乎每天都与同学发生口角,经常受到父母和老师的责备,却都对他无可奈何。”一位知情人描述道。

在部队服役期间,刘涌的暴力倾向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但并未彻底改变。退伍后,他很快又恢复了以前的行为模式,并将暴力手段运用到商业竞争中。

犯罪学专家分析,刘涌的暴力行为是一种典型的“地痞本性”表现。即使成为了“老大”,他仍然喜欢亲自参与暴力犯罪,这反映了他内心深处对暴力的依赖和迷恋。

6.2 权力欲望:从“保护伞”到政治身份的心理需求

刘涌对权力的渴望源于他对社会地位的追求。他不满足于仅仅做一个有钱的商人,而是希望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影响力。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刘涌精心编织了一张庞大的“保护伞”网络。他通过贿赂、攀附等手段,与政府官员、司法人员建立了密切关系。这些关系不仅保护他免受法律制裁,还为他提供了商业上的便利。

刘涌对权力的追求还体现在他对政治身份的渴望上。他通过各种手段获得了审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治头衔。这些头衔不仅提升了他的社会地位,还为他提供了更多的商业机会和政治资源。

“他的名片上,印着十个头衔,而排在第一个的就是人大代表。这是他最为看重的一个头衔。”一位记者观察到。

在刘涌看来,政治身份是他“洗白”的重要标志,也是他获取更多权力和资源的重要途径。他曾首言不讳地说:“我想当人大代表,是为了有政治生命,提高政治地位。”

6.3 控制欲与支配欲:“教父”心态的形成

随着财富和权力的增长,刘涌的控制欲和支配欲也越来越强。他不仅希望控制自己的商业帝国,还希望控制整个审阳的商业环境和社会秩序。

刘涌的控制欲体现在他对竞争对手的打压上。他通过暴力手段垄断市场,不允许任何人挑战他的商业地位。任何敢于与他竞争的人,都会遭到他的打击报复。

“他利用自己在地痞流氓中间的‘人脉’,唆使他们去威胁恐吓自己的竞争对手,看到谁生意好就去破坏捣乱,这样一来,只要是刘涌开超市的地头,其他人都避之唯恐不及,就这样,他逐渐成了行业老大。”一位知情人描述道。

刘涌的支配欲还体现在他对他人的态度上。他喜欢在强势人物面前逞强,以此证明自己的“江湖地位”。例如,他当众扇刘德华耳光,就是这种心理的典型表现。

刘涌一首对上海青帮大佬杜月笙崇拜有加,他似乎总有一种潜意识,就是在强势人物面前逞强才有做江湖大佬的快感。

6.4 犯罪心理学视角:“教父”心理的深层解析

从犯罪心理学角度看,刘涌的犯罪行为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首先,家庭环境是刘涌犯罪心理形成的重要因素。父母的溺爱和疏于管教,使他从小就缺乏规则意识和道德约束。父亲作为法院干部,不仅没有阻止儿子的犯罪行为,反而利用自己的关系为儿子提供保护,这进一步强化了刘涌的侥幸心理和特权意识。

其次,社会环境的影响也不容忽视。90年代初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利用暴力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的现象。刘涌敏锐地抓住了这一“机会”,将暴力与商业结合起来,形成了自己的“商业模式”。

第三,刘涌的犯罪心理还受到了他个人经历的影响。1984年的见义勇为行为,使他获得了富商的赏识和帮助,这让他意识到“做好事”也能带来经济利益。这种经历强化了他的实用主义倾向,使他更加注重结果而忽视手段。

最后,刘涌的犯罪心理还与他的性格特点密切相关。他性格暴躁、冲动,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同时,他又聪明、狡猾,善于利用各种资源为自己服务。

综合来看,刘涌的犯罪心理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个人性格的原因,也有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他的案例为我们研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心理机制提供了重要参考。

七、社会震荡:刘涌案的深远影响与历史意义

7.1 司法警示:权力监督与反腐败的重要性

刘涌案是一起典型的黑恶势力与腐败官员相互勾结的案件。这起案件的侦破和审判,揭示了权力监督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

刘涌能够长期逍遥法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建立了一张庞大的“保护伞”网络。这些保护伞涉及公安、检察、法院、政府等多个部门,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刘涌提供保护,使其能够逃避法律制裁。

这一现象警示我们,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只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有效预防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刘涌案的最终判决,也彰显了中国政府打击黑恶势力和腐败现象的决心。最高人民法院的提审和改判,表明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容侵犯。

7.2 社会影响:从“谈刘色变”到“拍手称快”的民心转变

刘涌案在审阳乃至全国都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的侦破和审判,对当地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刘涌势力最猖獗的时期,审阳市民“谈刘色变”,不敢公开谈论他的罪行。许多受到刘涌欺压的人,因为害怕报复而选择忍气吞声。

刘涌被抓捕和审判的消息传出后,审阳市民的反应从最初的怀疑和观望,逐渐转变为支持和赞扬。当最高人民法院改判刘涌死刑的消息传来时,许多市民拍手称快,认为这是正义的胜利。

“听到宣判结果,刘涌腿上一软,当场跪倒在地上。他呆若木鸡,面如死灰。他漠然地看向家属席,亲朋好友痛哭流涕,他却只是摇了摇头。”一位记者描述了当时的场景。

这一民心转变,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望和追求。刘涌案的成功审判,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

7.3 制度变革: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的里程碑

刘涌案是中国扫黑除恶斗争中的一个重要案例。这起案件的处理过程,推动了中国扫黑除恶和法治建设的进程。

首先,刘涌案促进了中国法律制度的完善。最高人民法院的提审和改判,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也丰富了中国的司法实践。

其次,刘涌案推动了中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这起案件的侦破和审判,为全国范围内的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最后,刘涌案还促进了中国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这起案件涉及的“保护伞”被一网打尽,表明了中国政府打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

“刘涌的人民代表身份给公安机关处理这些问题带来了许多难度,这些难度也恰恰是对他的保护,这种保护使刘涌可以更加猖狂、为所欲为地作案。”一位公安局长的反思,反映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刘涌案的处理过程,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它表明,无论犯罪势力多么强大,只要触犯了法律,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7.4 历史反思:黑恶势力滋生的社会土壤与防范

刘涌案不仅是一起刑事案件,更是一个社会现象。它的发生和发展,反映了当时社会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首先,刘涌案反映了社会转型期的一些矛盾和问题。90年代初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利用暴力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的现象。刘涌正是抓住了这一“机会”,将暴力与商业结合起来,形成了自己的“商业模式”。

其次,刘涌案也反映了当时社会治理的一些漏洞和不足。在刘涌势力发展的初期,如果能够及时发现和打击,就不会让他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犯罪集团。

最后,刘涌案还反映了当时权力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刘涌能够建立庞大的“保护伞”网络,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时的权力监督机制存在漏洞,无法有效制约权力的滥用。

对刘涌案的反思,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黑恶势力滋生的社会土壤,从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只有加强社会治理,完善权力监督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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